一道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题,请给出详细步骤,谢谢。

2024-05-05 10:48

1. 一道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题,请给出详细步骤,谢谢。

公式为: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总资本为6000万元总资产=5000*0+20000*0+5000*10%+5000*100%+65000*100%+10000+50%*20000资本充足率=总资本/总资产私人公司贷款 65000 没说明有没有抵押担保目前利率、汇率合约在风险系数转换表中暂不考核从你给的题目中也不能计算市场风险资本和操作风险资本拓展资料: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CAR定义为: CAR=资产/风险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1]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本:第一类资本(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未分配利润),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本(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例如: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30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拥有三类资产分别为6000亿元、5000亿元、2000亿元,与其对应的资产风险权数分别为10%、20%、100%,其资本充足率为:(300+40)÷(6000×10%+5000×20%+2000×100%)=9.4%2010年巴塞尔协议,强化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商业银行总资本充足率仍保持8%不变。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这样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可达到8.5%-11%。核心资本的计算公式: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12.5倍的操作风险资本)×100%核心资本又叫一级资本(Tier 1 capital)和产权资本,是指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它是银行资本的构成部分,至少要占资本总额的50%,不得低于兑现金融资产总额的4%。

一道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题,请给出详细步骤,谢谢。

2.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CAR=资本/风险资产。
资本充足率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提高留存利润进行内部融资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之一。相比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存在着融资规模小,注重银行的逐年积累等特点,但内部融资是增加资本金最廉价的方法,因为节省了上市融资所花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防止股东权益被稀释,影响股东控制权。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主要是核心资本,但这些核心资本又大部分占压在变现能力弱的固定资产上或用来发放风险大的中长期贷款,而且核心资本水分多。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 20%>30%,已超过了现有银行的全部资本,应收利息总量也相当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充足率

3. 资本充足率如何计算?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 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8%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CAR = {T1 + T2}/a ≥ 8%”
后面那个8%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
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扩展资料
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
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管理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最后期限。
届时,若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8%。或者核心资本充足率低于4%,银监会将对这些银行采取一系列的干预、纠正措施。资本监管是商业银行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实施严格的资本监管制度,有利于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存款人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充足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按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商业银行实施分类监管

资本充足率如何计算?

4. 根据巴塞尔协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如何计算?


5. 会计的有关问题

资本充足率也称资本充实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2号)《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相应国家或地区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为基准。不同评级公司对同一国家或地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时,选择较低的评级结果。 

    (一)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债权,该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二)对境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债权,注册地所在国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2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三)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评级为AA-以上(含AA-)的,风险权重为50%,AA-以下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对多边开发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本外币债权的风险权重均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0%,其中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 

    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对企业、个人的债权及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均为100%。 

    第二十四条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质物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以特户、封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现金; 

    (二)黄金; 

    (三)银行存单; 

    (四)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 

    (五)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 

    (六)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七)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八)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 

    (九)多边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 

    以前款所列质物质押的贷款,取得与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质押的贷款,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六条 下列保证主体提供的保证具有风险缓释作用: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二)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我国国家机关; 

    (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四)评级为AA-以上(含AA-)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这些国家或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 

    (五)多边开发银行。 

    以前款所列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贷款,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保证的贷款,被保证部分获得相应的低风险权重。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 

    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计算表外项目相应的风险加权资产。 

    对于汇率、利率及其他衍生产品合约的风险加权资产,使用现期风险暴露法计算。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表内外头寸损失的风险。本办法所称市场风险包括以下风险: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 

    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 

    第三十条 交易账户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根据《巴塞尔协议》,我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达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是: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附属资本包括贷款呆账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

会计的有关问题

6. 资本充足率、风险权重、的定义?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后,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风险权重:是一种衡量投资组合总体风险大小的一种方法,估算不同种类投资的风险大小,给每种投资一个权重值,表示它在多种投资方式中的重要性。资产风险权重越小,其安全性越高,如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风险权重为0%。减少加权风险资产的方法在于增加持有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减少持有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一般而言,债券的风险权重小于贷款;质押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小于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的风险权重较大。
资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径,主要比率有资本对存款的比率、资本对负债的比率、资本对总资产的比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等。
  资本充足率("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CAR定义为:CAR=资产/风险。

7. 求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市场风险资本)*12.5)
其中,资本=核心资本+附属资本(二级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未公开储备、普通呆账准备、混合债务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
资本扣除项包括: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风险加权资产为对应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乘以相应风险系数求和所得到的带有风险的资产额。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
银行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变量的波动而导致银行的表内或表外头寸在被清算成冲抵之前遭受价值损失的可能性, 包括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与市场供求状况、利率等因素有关。

扩展资料:
(一)商业银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1、商业银行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2、商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3、商业银行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不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与被投资金融机构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其纳入并表范围: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机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机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该机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本充足率

求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8. 加权风险资产的资产风险权重表

银行的资产分:现金、证券、贷款、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风险不同。为了反映资产的风险度,保障银行资产运营的安全性效益性,不同风险资产设置了不同的风险系数,以各种风险资产数额乘以风险系数再加总所得之数称为加权风险资产。现金风险风险系数最低,证券等较高。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各类表内资产风险系数如表1所示:(共分为 0% 20% 50% 100% 四个档次。)。另外,表外资产应先通过“信用转换系数”,衡量其转变为表内资产的风险程度,然后再乘以相应表内资产的风险加权系数,计算加权风险资产。信用转换系数如表2所示。表1:  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项 目  权重  a.现金类资产   aa.库存现金  0%  ab.黄金  0%  ac.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0%  b.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ba.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0%  bb.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0%  bc.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0%  bd.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00%  c.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   c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cc.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d. 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d.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da.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  0%  db.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dba.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  0%  dbb.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  100%  dc.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dca.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  0%  dcb.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上  20%  e.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e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20%  e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100%  ec.对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  0%  ed.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f.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fa. 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50%  fb. 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债权  100%  g.其他资产  100%  表2:  项目  信用转换系数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100%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50%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  20%  承诺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其他承诺  0%0%50%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