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 股权转让后 还是知识产权出资吗

2024-05-19 15:41

1. 知识产权出资 股权转让后 还是知识产权出资吗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除了以货币、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外,还往往用知识产权进行出资,尤其是以生产高科技产品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更是如此。由于知识产权相对于货币及土地使用权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有期限性的资产,在实践中的出资情况就显得更为复杂,对公司发起各方来说,如何对待知识产权的出资,既能使技术出资方实现自己的投资目的,又能平衡其他出资方的利益,是出资中必须解决的一对矛盾。要处理好这对矛盾,则不仅需要了解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相关规定,还需要了解知识产权出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以便在实践中设计、运用一些法律方案。 
  一、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范围 
  《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都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出资范围为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在我国,工业产权包括和商标权这两类权利。因而,应注意到知识产权出资标的中不包括著作权。另外,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中还要求,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   (2)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   (3)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二、有关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 
  知识产权出资的金额需要作价计算,此作价的众多金额经发起各方创造认可后即构成不变的注册资本的一部分。负有限责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空间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最低保证金。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公司的整个迅速腾达经营期内,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不能减少。一般而言,由于技术的更新期越来越短,一项技术要在长时间内保持领先地位是很难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是趋于贬值的,这样,就会形成注册资本实际上的减少。由于我国技术水平较发达国家相比仍显落后,在合资企业的设立中,外方往往以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而且,他们凭借这方面的优势,要求很高的作价。由于过高地估价,常常导致注册资本的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为防止注册资本的“缩水”,有些国家的法律不允许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知识产权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也进行了限制,即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不超过35%。此外,“高新技术”应当由国家、省(部、委)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或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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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知识产权转让股份能否分割

一,知识产权转让股份能否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股东是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在知识产权转让之后,股份经过知产所有人同意后可以分割。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股权转让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3. 公司转让,知识产权出资的问题

1、受让公司要注意转让公司原股东是否按时足额自己认缴的出资;对转让公司原以知识产权出资的部分,先查明转让公司的知识产权原来属于哪个股东所拥有的,是否有对该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公司以该知识产权注册后,原拥有该知识产权的股东是否有将该知识产权过户到原公司的名下。受让公司最好对转让公司进行清算,对原公司的知识产权要重新评估。 
2、如查明原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应令未足额缴纳的股东补足。知识产权重新评估后,如是保值或升值的,工商就不会出问题。如是贬值,那就要用货币现金或者实物或者工业技术产权等予以补足。

公司转让,知识产权出资的问题

4.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是否出资入股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可以入股。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法》第28条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一、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要求
(一)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
(二)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
1、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
2、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
3、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
4、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二、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作抵押吗
知识产权不是抵押的财产,但可以出质进行质押。而出质知识产权的,应该出质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知识产权可以出资入股吗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可以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知识产权可以出资入股吗

6. 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可否出资入股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可以入股。只要走正常法律程序就可以入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7.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可以。有价值就可以。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使用权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
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商标等,使用权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有哪些方式
(一)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已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
(二)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已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三)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已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8. 能否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

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什么出资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出资瑕疵包括:
1、未足额出资。公司成立时,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二年内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股东将剩余的注册资本缴足。实践当中存在着首次出资额就不足20%,或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
2、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实物;
3、约定是以货币出资,但股东要求以实物出资;
4、约定是以特定物出资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但股东要求替代出资;
5、作为出资的实物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的价格明显不足。
二、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范围有哪些
1.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