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保险怎么退

2024-05-19 19:53

1. 退伍军人保险怎么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根据《关于开展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的通知》(榕劳险【2003】334号)精神: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其符合规定可视同的缴费年限可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二、您应妥善保管好您的有关复退等档案材料,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年限可以累计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退伍军人保险怎么退

2. 军人退伍保险怎么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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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军人退伍后,保险是怎么弄?

一、退伍军人办保险流程:
  1、材料领取:
  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2、资格审核: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3、参保登记:
  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退伍军人办保险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1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退伍证或复员证及复印件(2份)
  3、如证件遗失,须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其档案内相关退出现役材料的复印件(2份),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军人退伍后,保险是怎么弄?

4. 退伍军人怎么办保险

退伍军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兵龄视同交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军龄+缴费年限=15年。办理退伍军人养老保险,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一寸照片,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就可以。

5. 退役军人保险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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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战友通过闪闪红星微信平台询问关于退役军人保险的相关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整理,希望能给您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你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为确保你在退役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时基本生活有保障,退役时需要将你的军人保险关系转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实现与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衔接。一、退役时应当享受的保险待遇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12%为单位缴费、8%为个人缴费)。其中,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数计算;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服役月数计算。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2.军人职业年金。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照本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各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8%为单位缴费、4%为个人缴费)。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3.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师职以下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从提干或选取士官的当月开始,按照本人职务等级或军衔级别按月缴费,国家给予同等数额补助,并按年计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退役时按照服役年限给予补助。4.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服现役期间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退役后接续保险关系的方法(一)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役军人将保险关系转移资料(详见附表)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保险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将保险金交给安置单位。(二)复员、自主就业和回农村。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分别到户籍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军人职业年金关系由个人保存。友情提示:退役后只有你在地方接续了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才能保障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和平时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如果不接续保险关系,以2016年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伍义务兵每月将少领取180元养老金,下士将少领取390元。特别提醒,在到民政部门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时,千万别忘记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保险关系。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资金汇入个人银行卡,无此回执。

退役军人保险能退吗

6. 退役军人保险能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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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战友通过闪闪红星微信平台询问关于退役军人保险的相关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整理,希望能给您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你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为确保你在退役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时基本生活有保障,退役时需要将你的军人保险关系转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实现与社会保险关系的有效衔接。一、退役时应当享受的保险待遇1.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缴费工资20%的总和计算(12%为单位缴费、8%为个人缴费)。其中,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数计算;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服役月数计算。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2.军人职业年金。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照本人2014年10月1日以后服役各月缴费工资12%的总和计算(8%为单位缴费、4%为个人缴费)。退伍义务兵缴费工资数额,按照退役当年下士月工资起点标准确定。3.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师职以下干部和士官退役医疗保险,从提干或选取士官的当月开始,按照本人职务等级或军衔级别按月缴费,国家给予同等数额补助,并按年计息。义务兵服现役期间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退役时按照服役年限给予补助。4.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服现役期间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退役后接续保险关系的方法(一)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役军人将保险关系转移资料(详见附表)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保险金转入个人银行卡的,将保险金交给安置单位。(二)复员、自主就业和回农村。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分别到户籍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军人职业年金关系由个人保存。友情提示:退役后只有你在地方接续了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才能保障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和平时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会降低。如果不接续保险关系,以2016年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计算,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退伍义务兵每月将少领取180元养老金,下士将少领取390元。特别提醒,在到民政部门报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时,千万别忘记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保险关系。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2016年以前汇入个人银行卡,交给安置单位;2017年以后携带本回执。转业到企业、自主就业或回农村的,资金汇入个人银行卡,无此回执。

7. 退伍军人保险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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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保险可以退吗

8. 退伍军人退伍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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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怎样办理养老保险:
(一)材料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到县劳动保障局所属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社保处)二楼业务股领取《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一式三份,县民政局安置办、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县社保处、本人参保档案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使用碳素笔)。
(二)资格审核: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及服役证明材料交县安置办(县民政局四楼)审核,安置办审核并填写其服役情况后,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三)参保登记:参保人持县民政局安置办审核盖章的《军队退役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审批表》和填写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部队服役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县社保处四楼副主任室复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到三楼财务股领取养老保险手册。然后到二楼业务股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缴费手续,到地税征缴处(在县社保处业务股隔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县社保处业务股为参保人员录入参保信息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退伍军人养老保险补助标准:
1、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2、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3、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4、优待养老金: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退伍军人有什么待遇: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
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
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离队下月津贴
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4、离队差旅费
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5、退役医疗保险金
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退休费
退休费是指用于军官、文职干部、士官退休后发给个人费用的统称。除按退休前基本工资、地区津贴等为基数按月标准汁发的退休生活费外,还根据不同情况发给生活补贴费、安家补助费、家具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等。
转业费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①转业安家补助费。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②转业生活补助费。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推荐关注:微信查找“战友之窗”。。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复员费
复员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经批准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时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它包括安家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①复员费:凡自愿复员的干部,按军龄长短计发:军龄不满l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判过刑批准复员的,按上述标准每满1年各减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1/2计发。
②安家补助费:按军龄长短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干部,军龄在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0.5个月发给);军龄在2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不满1年的按1个半月发给)。对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干部,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军龄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③回乡生产补助费:对复员回农村的干部,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原工资。
④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干部,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医药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按病情各划分5个等级发给。
退伍费
退伍费是对义务兵服现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时发给个人的费用的统称。包括退伍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和退伍差旅费等。
①退伍补助费:按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分服役不满年限、或满年限不同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由财务部门根据军务部门的通知和现行标准编制领报证,由财务部门直接发给本人。
②医疗补助费:对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经团以上的卫生部门证明,分一、二、三等酌情发给医疗补助费。
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安家补助费
军队离休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管理;跨省、跨市、跨县异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2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回农村安置的,由县市人民武装部管理,并由原单位一次发给相当本人4个月原工资额的安家补助费。(计发干部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计发转业费、复员费的基数是:军官、文职干部职务(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及地区津贴(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地区补助)之和。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