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受法律保护吗?

2024-05-18 19:50

1. p2p受法律保护吗?

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一、拍拍贷逾期不还有什么后果
借网贷不还一般会产生以下后果:
一是承受平台高压式的催收。借款人在严重逾期后,借款平台会不断打电话给借款者本人及其亲朋好友,迫使其还款。
二是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
三是面临全国信任危机。现在网贷平台都建立了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各平台之间已开始互通。在一家平台借款逾期不还,在其他平台再借就十分困难。
四是人行征信产生污点。目前,大部分网贷平台还没有接入人行的征信系统,但接入人行征信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被记录到人行的征信系统中,产生信用污点。
五是会被告上法庭。借贷之后长时间逾期或者说故意不还,会被告上法庭。现在网贷存在种种乱象,如果您深受其害,可以随时联系我。
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主要有哪些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特征: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犯罪客观方面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犯罪主观是故意。
三、民法典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p2p受法律保护吗?

2. P2P网贷受法律保护吗?

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此《规定》等于是认同了P2P平台进行的各种担保行为,承认了网贷平台借款的合法性。

3. p2p网贷受哪些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贷款通则》等。在我们进行网贷的时候,一般也是需要签订电子协议的,其实,电子协议和很多的纸质的协议一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对于网贷受不受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其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网贷和高利贷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在签订电子协议的时候,也是需要反复检查协议的内容然后再签订。
一、夫妻间签协议有效吗?
法律承认夫妻之间自己签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
二、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内容有矛盾的以什么为准
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主合同。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
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三、婚内可以做孩子抚养权公证吗
婚内不可以做孩子抚养权公证。法律规定孩子抚养权问题只有双方在办理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婚内或婚前约定孩子抚养权是没有效的,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也不需要对抚养权进行公证,双方也不能通过财产约定书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也是没有效力的。法律规定双方只有在抚养权问题和债务、财产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才予以登记离婚,发放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p2p网贷受哪些法律保护

4. P2P网贷受法律保护吗?

P2P网贷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国家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态度,并在政策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开始尝试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组建自己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集中上线期应该在8月份左右,据统计截止4月底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每月资金成交量已经超过160亿,预计2014年年末月成交量会达到300亿左右,平台数量达到1300家左右,有效投资人会达到50万人左右。

5. p2p网贷要有什么法律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的分类
金融诈骗罪包括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了洗钱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高利转贷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变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不同之处如下:
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
1、利用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理财类公司为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此类公司仅需工商注册,业务仅限于信息咨询,但很多公司超范围非法经营,公开宣称开展所谓投资理财,向社会公众吸收或变相吸收资金;
2、一些限定业务的机构组织超范围开展非法集资。比如,一些私募股权投资超范围经营涉嫌向公众非法集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及一些融资担保公司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或者为非法集资提供担保;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
3、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4、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5、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或者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集资;
6、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7、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p2p网贷要有什么法律风险

6. 什么样的p2p受法律保护

在由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的网贷平台借款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一、处理网络侵权的替代责任和获利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特定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投放广告获取收益,或者获取与其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存在其他特定联系的经济利益,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二、网络诈骗案中常见的骗术都有哪些?
有下列常见骗术:
1.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
2.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P2P网贷眼下正发展火热,截至今年10月,已进入成交规模万亿元时代。然而,许多P2P平台也借此为目的,圈走了大量钱财。
3.虚假借款诈骗。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
4.境外诈骗网站“钓大鱼”在众多投资理财诈骗网站中,有很多网站均号称是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利用政策法规漏洞进行诈骗。
三、贷款利息太高可以直接起诉吗?
贷款利息太高可以直接起诉。贷款公司利息过高,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部分的利息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不予偿还,其他部分仍需偿还。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7. 网贷P2P投资者受哪些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贷款通则》等。在我们进行网贷的时候,一般也是需要签订电子协议的,其实,电子协议和很多的纸质的协议一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对于网贷受不受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其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网贷和高利贷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在签订电子协议的时候,也是需要反复检查协议的内容然后再签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网贷P2P投资者受哪些法律保护

8. P2P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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