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

2024-05-04 18:19

1. 邯郸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

邯郸住房公积金在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位于邯郸市邯山区滏园街18号。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5年3月,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业务上的管理;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

邯郸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

2.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如下:
  1、到公积金中心凭借身份证号码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提供身份证号码,拨打12329电话查询;
  目前邯郸市公积金暂未能提供网上查询。

3.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如下:
  1、到公积金中心凭借身份证号码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提供身份证号码,拨打12329电话查询;
  目前邯郸市公积金暂未能提供网上查询。

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4. 邯郸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一、邯郸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5. 邯郸公积金提取

邯郸公积金提取需要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受理机构依据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履行审核程序,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关于“邯郸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一、邯郸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审核:受理机构依据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履行审核程序。      送达: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二、邯郸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丛台区)      丛台区管理部:丛台区新兴大街25号(望岭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南角)。三、邯郸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邯郸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邯郸丛台区管理部提取公积金地点是丛台区新兴大街25号(望岭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缴纳住房公积金还有个好处就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邯郸公积金提取

6. 邯郸怎么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提取公积金咨询主要内容:1、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具备的条件。2、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3、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的表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有效期一年);4、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总体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具体如下: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8. 邯郸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怎样办理

邯郸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及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的要求。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四)具有购、建住房所需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
(五)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邯郸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审批手续。
(三)已付20%以上购房款的证明。
(四)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即初审、复审和审批。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要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的,由该公司办理担保及反担保有关手续。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同意,贷款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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