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些

2024-05-06 16:13

1. 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些

目前已知的是国泰君安证券,曾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专业评价第一名,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成功开通国内首单融资融券交易。

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些

2. 有融资融券资格券商有哪些

有融资融券资格券商有哪些?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准入条件:1、证券公司资格条件: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2、客户资格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3、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设计贯穿在我国融资融券业务全过程中,主要包括初始保证金要求、维持担保比例、强制平仓和保证金的提取等内容。4、标的证券选择标准:根据沪深交所实施细则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条件为: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在过去三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有哪些?

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有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光大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宏源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投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齐鲁证券、西南证券、中金公司。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有哪些?

4. 融资融券的资格有哪些

一、融资融券的资格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二、投资者的准备工作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同时,为了避免法律关系混乱,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也不得用于从事债券回购交易。

5. 可融资融券的证券公司有哪些?

首批6家券商(2010年3月19日)
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光大证券,广发证券
第二批5家券商(2010年6月8日)   
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
其它15家符合条件券商正在争取,条件已达标,但是未获牌照
国元证券、齐鲁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方正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长城证券、国都证券、宏源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西南证券、红塔证券。符合“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的条件和标准。

可融资融券的证券公司有哪些?

6. 可以在哪些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
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批准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3、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7. 哪些证券公司新开立了融资融券业务

如下证券公司开立了融资融券业务:
  开源证券;德邦证券 ;江海证券;第一创业;国海证券;中航证券;华融证券;恒泰证券。
开立了融资融券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之规定,能够开立证券账户;
       2)在新时代证券证券公司开立普通账户18个月(含)以上且无不良记录;
       3)客户在新时代证券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内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个人客户账户资产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机构客户账户资产价值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4)对新时代证券证券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债务。若客户满足以上条件(提醒您注意开户时长和资产规模)并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测试,个人客户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沪深股东账户卡,以及相关资信证明(具体可咨询开户新时代证券营业部)前往新时代证券营业部现场办理开户。

哪些证券公司新开立了融资融券业务

8. 可以在哪些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
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
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批准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批准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持有的拟向客户融出的证券和客户归还的证券,不得用于证券买卖。
2、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结算;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结算。
3、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公司拟向客户融出的资金及客户归还的资金;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