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创业行动

2024-05-21 03:23

1. 青年就业创业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五届第十六次全会上的中共中央党的精神,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推动青年创业行动,引导青年创业和自谋职业,帮助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的融资问题,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共青团精神的落实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委、国家开发银行在山东省市分行共同决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小额贷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一、贷款对象、金额、期限和利率(贷款)。40岁以下的年轻创业者第一次;年轻创业者不到2岁就开始创业的小企业40家;能够促进青年创业和就业的企业。(二)贷款限额。第一个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单量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青年企业家两企业贷款单户通常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企业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三)贷款期限。一般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四)贷款利率。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社会瓶颈项目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导意见。在省(市)、县政府信用平台,贷款本金还款保证的项目,按照第三的指导下,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在优惠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根据小额贷款利率的贷款模式,由开发银行确定当地合作银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创业青年贷款利率良好信用记录。二、贷款运作模式(1)经营模式。山东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运作根据当地实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融资平台,保障和管理本地企业发展和青年创业的选择等方面的具体特点,不仅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行模式和实际。贷款运作模式分为批发贷款模式、贷款模式和直接贷款模式三种,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积极创新,但原则上鼓励批发贷款模式和贷款模式。批发贷款模式是指发展当地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融资平台或组织在新的批发融资平台贷款,融资平台模式,以委托贷款有效地向年轻企业家或企业贷款。贷款模式是指银行向当地开发银行提供贷款合作,当地合作银行向当地青年创业者或企业贷款模式。直接贷款模式是指开发银行直接向企业贷款的模式。(二)运作主体。1、省委、省联合实施青年创业小额信贷项目,具体工作由山东省青年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和省客户服务负责人三。2、贷款项目由各级组织向省青年指导中心推荐的创业行动,经省银行批准。与开发银行合作建立了中小型企业贷款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全省三的客户征求当地贷款平台咨询意见。3、批发贷款、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委托贷款恢复委托省级委托贷款平台负责当地社区组织协助。4、直贷、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本金回收由省银行负责省青年创业行动指导中心协助。5、贷款、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服务回收由当地合作银行负责当地组织协助

青年就业创业行动

2. 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措施

青年人是创业就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我市日前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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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无偿资助

我市发布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我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

资助对象包括:

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项目要求:

申请资助的项目须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等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全市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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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指导意见

鼓励青年人才到基层书写精彩人生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人才面向基层就业,全面实施基层人才成长计划,日前,《合肥市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该《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服务承接方要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培养及职业发展,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探索优秀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至事业单位的路径。



(漫画:徐骏 来源:新华网)

基层社会服务岗位

是指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专业机构购买的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从事社会服务、经济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岗位。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承接方按劳动合同管理,负责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按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建立由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确定本县(市)区、开发区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经费保障等相关事宜。项目实施前,需同步确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全程监督招聘、人员管理等流程,并撰写监督评估报告。监督评估报告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意见》还对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薪酬标准作出了规定,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建立健全薪酬待遇与工龄、绩效挂钩的调整机制,并在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次月进行调整。

3. 团委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汇报材料

 团委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汇报材料
                      团委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汇报材料
    
  绵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距成都80公里,属成都一小时经济圈。全市辖19镇2乡,幅员面积1245.3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其中农业总人口41万。绵竹是5.12特大地震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深切关怀下,在江苏对口援建的顶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三年重建两年基本完成”的历史任务。2009年以来,全市共青团系统借力江苏对口援建的大好机遇,紧紧围绕绵竹市委、市政府“两年重返全省县域经济强县,三年再造一个新绵竹”的发展目标,以市委提出的“全民创业、经济强市”作为青农工作的指导思想,始终将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重要方面来抓,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我市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现状 
   农村青年始终是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当前我市青年现状呈现出两个特点。
   一是自主创业的氛围较为浓厚,创业致富带头人不断涌现。江苏援建不仅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优秀的管理经验,更带来了先进的思想,灾后重建以来,全市各类人才分批远赴江苏学习经验,让全市人民的思想有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市青年自主创业的意识不断增强,涌现出了像蔡剑东、屠发娟等一大批不甘落后、能吃苦、勇于开拓的农村创业致富典型。95%以上青年想致富、盼致富,并且部分人通过努力,辛勤劳动,实现了富裕。但更多的青年由于缺资金、缺信息、缺技术、缺引导等原因,还在致富路上徘徊。
  二是选择就近企业就业的农村青年较多,青年呈现双重身份。四川省级工业园——江苏绵竹工业园的建成,吸引了大批优质企业落户绵竹,吸引了大批农村青年本市就业。企业内转化吸收当地青年比例很高,很多农村青年呈现双重身份,白天在企业是工人,回家就是农民。这对企业团组织服务青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我市共青团组织促进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做法
   两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切实以“借力江苏、围绕中心、多措并举”的思想指导工作,按照团省委、我市市委、政府的要求,切实引领青年创业就业,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抓住历史机遇,借力江苏援建,夯实我市农村青
  年创业就业坚实基础
  一是设立了江苏绵竹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为服务青年提供资金支持。针对扶持青年创业群体的各种优惠政策及担保贷款门槛较高、启动资金缺乏的问题,绵竹市团委以积极向江苏团省委争取的援助资金200万作为基础资金,按照 “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募集为主”的方式成立了绵竹市青年创业基金,从青年创业贷款贴息、就业技术培训、创业就业先进表彰奖励等方面对青年创就业提供帮扶。
  二是依托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建立了一批农村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团市委依托江苏高效农业示范园、孝德镇农业示范园、遵道镇农业示范园等一批灾后新建的农业示范园区,联合组织人事部门、涉农部门、劳动部门共同建立了一批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为农村青年从事种养殖业提供技术培训指导、项目咨询服务、导师现场指导等服务,助力创业青年实现创业梦想。目前,全市有100余名农村青年在江苏农业产业化专家的指导下,引进大棚草莓、发酵床猪、脆灌梨、无籽葡萄等新型品种,形成了一幅新型高效种养殖业前景美好的画面。 
  三是以江苏绵竹工业园建成投产为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站。为扩大我市灾后重建后的造血功能,江苏援建我市的四川省级工业园区——江苏绵竹工业园已经建成投产,目前已经吸引投资近80亿元,大批农村青年前往务工。与此同时,为有效服务青年就业,团市委依托开发区团委,建立工业园区青年服务站。按照“贴近经济发展需求,着力为创就业青年提供政策信息、就业岗位信息、商业信息等各类信息”的标准,每周星期五,青年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服务站和信息网络技术,义务为我市有志青年提供有关创就业的信息咨询和信息发布。
  (二)围绕重返“十强”工作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助推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取得实效
  一是以青年创业小额贷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切实解决青年创业资金筹措难题。2009年以来,我市在实施四川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工作中,不断组织贷款青年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总结经验。2010年,依托该项目的实施和江苏绵竹青年创业就业基金,团市委与绵竹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实施了条件更为优厚、扶持力度更大的绵竹市青年小额贷款项目,对凡是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给予5-20万的贷款发放50%贴息。6月以来,继续争取劳动部门支持,对全年的创业贷款给予全贴息,尽最大所能解决我市青年创业就业的资金“瓶颈”。2010年,全市累计向符合条件的`65户农村创业青年成功发放了小额贷款389万,劳动局与团市委共贴息34万,其中团市委贴息17万元,极大地鼓励和带动了广大农村青年创业热情,缓解了青年创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建立了绵竹青年创业就业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将青年创就业的有关信息和各项政策,化整为零,让多种政策能集中惠及我市创业青年,我市建立了绵竹青年创业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由团市委联合劳动、农业、工商、税务、妇联等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现场整合、协调有关政策和项目,统一对外发布整合信息。同时依托绵竹市政务中心,开设了绵竹青年服务窗口,开通了12355青年服务热线,为创业青年提供政策、法律、财务、融资和信息咨询等集中服务功能,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迈好创业每一步。
  三是加大技能培训,多方输送就业青年。团市委主动寻求与劳动、农业、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工作,依托绵竹职业学校、东汽实业、仟坤集团、金都大酒店等机构,建立了一批“青年实践基地”、“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农村青年提供见习岗位,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了良好的平台。2010年,依托江苏团省委提供的用工信息,团市委联合市劳动局开展了“订单式培训活动”,对第一期300名农村青年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封闭培训,通过培训后,集中输出到发达地方就业,70多名农村青年重获就业机会。
  四是选树优秀青年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头示范作用。团市委加大对青年创业典型的宣传,发挥他们传帮带作用,带动周边青年创业致富。09以来,我市按照一个镇乡最少两名的储备标准,全市建立起不少于50人的农村青年致富人才库,并在库中跟踪培养,重点扶持。2010年,推出了全国致富协会会员——什地镇5000亩优质蔬菜种植青年蔡剑东、绵竹市广济镇大学生村官生猪养殖创业青年屠发娟等大批新典型,这些典型的培养和推出,既发挥了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利用他们的龙头带动作用,帮助众多农村青年走上了创业致富之路。
  三、几点思考
  在开展服务我市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有些制约青年发展的问题,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
  一是观念陈旧落后影响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调查,在农村,一些青年有恋乡情结,不愿离开本土,走出家门。也有一些青年存在“好出门不如呆在家”的观念,不愿意出外闯荡。还有些家长对子女外出打工不放心,一怕出门人生地不熟,孩子受苦,二怕社会治安乱,孩子出门危险。另外在职业的选择上存在偏见,认为从事餐饮、宾馆、家政服务等服务行业低人一等,有损形象,宁愿选择脏、累、苦的重体力活,也不愿意从事服务行业工作。同时,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许多已取得大学文凭的青年,也没有做好创业的心理、能力、经验等方面的准备。
  二是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体系局限,贷款放款手续繁多。众多返乡大学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复员军人等农民青年,想创业,但是却受困于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这类家庭往往又缺乏贷款担保条件,而银行放贷却不针对这类人群,极大地影响了这类有志青年的创业积极性。
    三是从事种养殖的农村创业青年获得信息的渠道还不完善。我市80%以上的农村青年创业都选择从事种养殖业,我市也大力支持农民依托土地从事种养殖业,并提供政策、项目、种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然而种养殖也是一个风险性很大的行业,不成规模的种养殖也往往经不起自然、市场的影响。职能部门在提供农户市场供求信息、销售渠道、价格信息等方面还做的不够,我市种养殖业多次出现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的现象,失败案例多,成功案例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青年创业积极性。
  
  
  
  
  共青团绵竹市委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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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汇报材料

4. 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出炉了,大家是否要了解一下政府给予就业和创业什么样的新政策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切实把就业创业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盟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依托重点项目建设拉动就业 
         (一)将项目企业吸纳锡盟籍劳动力就业比例作为向企业兑现优惠扶持政策的必备条件。电力、采矿、化工类企业为锡盟籍劳动力提供一般性用工岗位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为锡盟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管理类、技术类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他类企业为锡盟籍劳动力提供一般性用工岗位的比例应达到70%以上,为锡盟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管理类、技术类岗位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
         (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发挥就业联动部门职责。发改和经信部门在安排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就业岗位数和安置锡盟籍劳动力岗位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企业提出中长期招用工和培训计划。劳动就业服务部门要及时为项目企业做好用工招聘、用工培训和岗位培训等服务工作。
          二、培育各类新兴产业扩大就业 
         重点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会展经济、节能环保、金融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草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创意设计等生活性服务业,通过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创办服务业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总人数30%以上,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三、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吸纳就业 
         (一)小微企业新录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农牧区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新录用人员通过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在小微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并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且具备晋升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并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上一等级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在相应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已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通过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等技能提升培训或创新能力培训,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者,给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和企业单位共同负担,政府补贴的资金从各级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留用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三)小微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提高部分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四、放宽创业准入条件 
         (一)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创业主体开放。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在锡盟地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人员均纳入创业扶持范围。
         (二)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拓宽企业出资方式,除27类企业注册资本法定实缴外,全部实行认缴制。申办各类市场主体,除法律法规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外,一律不受出资额限制。
         (三)推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放宽注册企业经营范围。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放宽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逐步探索实施“一证一号”改革。
         (四)分步实施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积极探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就业。
          五、扩大创业信贷支持规模 
         (一)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人员,单户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在贷款期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当年新招用2人以上的,可给予重复贷款。
         (二)对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创业者、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创业者,人均贷款可提高到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为50万元。对成功创业并扩大经营规模、再次吸纳带动就业人数占员工总数30%以上(含30%)的,可给予首次贷款额一倍以上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的,可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提供反担保:有稳定收入且高于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所有人员均可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借款本人或委托第三方抵押商业房产、土地、二套居住房产、有价证券及林权证、草场证、土地承包合同中任意一项可提供反担保;经济实体稳定经营两年以上、资产高于承担担保贷款额3倍以上的均可为创业者提供反担保。经盟、旗县市(区)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构审核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消反担保:首次借贷还款及时足额且贷款使用期信誉好、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再次申请贷款的;创业项目前景好、诚信度高且创业资本投入和现有资产高于贷款额3倍以上的。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提供信用担保:创业企业协会或企业家协会3名以上会员联名承诺信誉担保的;经认定的信用社区、嘎查(村)为创业者提供信用担保的。
          六、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一)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七、强化创业培训 
         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和IYB(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且合格的创业者,按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且合格的,每人补贴2000元,其中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创业培训基地,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我盟职业院校教育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
          八、培育创新创业公共平台 
         (一)通过新建或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政府闲置办公场所,利用工业园、农牧业产业园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商务+众创空间+项目展示+税费减免+跟踪服务”九位一体的创业服务体系。凡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的创业者,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7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40%房租补贴。补贴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各地至少要建成一处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择优打造一批盟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对认定为盟级标准化和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三)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支持引导成立创客空间、创业俱乐部、创业咖啡联盟等组织,搭建创业者相互沟通与合作的平台。
         (四)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创业交流会”、“创业产品展销会”、“创业项目推介会”等活动,为创业交流、推广、融资提供平台。
          九、加强技能培训 
         (一)按照我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布局,重点围绕建设草原丝绸之路、打造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扶持发展非资源型产业,针对重点工业项目、绿色食品加工业、民族文化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业、旅游服务业、社会公益服务、家庭服务业等行业产业用工岗位,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技能培训。其中,订单、定岗、定向类培训要达到培训总人数的70%以上。
         (二)各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结合当地产业和社会需求,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品牌和实训基地。
         (三)组织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和企业进行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对获得名次的参赛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术证书,授予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十、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一)政府在基层特别是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拿出一定比例职位,招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其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做好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事业单位招聘每年要从招聘计划总数中拿出20%的职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旗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可提高招聘比例。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要设置蒙汉双语兼通岗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招用人数给予企业3年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补贴资金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列支。对蒙古语授课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以外自主创业的,从地方财政匹配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中一次性给予1万元场地租赁补贴。
          十一、积极探索农牧民就业创业新途径 
         (一)通过搭建农畜产品交易、商贸流通服务、旅游服务等平台,引导农牧民向农畜产品中介、农畜产品市场管理、运输及旅游服务等非农牧业生产领域转移就业。
         (二)鼓励农村牧区青年创业,落实创业贷款、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支持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畜产品加工、牧民之家等新型农牧业经营服务项目。支持农牧民网上创业,组织创业农牧民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开展农村牧区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一)对特别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先补后缴”的办法,由本人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3部分,其余2/3的部分由当地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同时直接拨付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本人社会保险费部分。
         (二)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三)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十三、做好复转军人的就业工作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要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十四、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一)以实施数字工程为重点,建立完善岗位需求信息库、就业服务实名制信息库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站,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加快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创业培训、求职招聘、技能培训、失业保险等就业创业服务,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掌上与现场就业同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二)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各苏木乡镇(街道)要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嘎查村(社区)要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强化政策业务培训,健全和完善考核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十五、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十六、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健全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共同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就业创业状况和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盟级每年建立不少于4000万元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旗县市(区)每年建立不少于500万元的就业创业发展资金,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逐年增加。就业压力较大的地区在保证基准线的前提下,应适当增加就业创业发展资金规模。就业创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专款专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传播平台,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咨询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各类宣传媒体要对就业创业方面公益性宣传项目予以免费刊播。注重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将就业创业工作列入各地党委、政府实绩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权重,强化督促落实。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要建立就业创业统计通报制度,实现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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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关当代青年就业创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促进全民创业必将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目前就业创业已经成为青年最具体、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特别是2009年以来,在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青年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尤其是在我县近年来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约1000余人,单靠政府支助式分配已显得捉襟见肘,再加上农村青年大量涌入县城,不仅给社会管理带来难度,且社会负担日趋加重,为此团县委近半年来深入全县,开展了“青年创业、就业问题”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新增劳动力和失业人员的增加,加大了青年就业、创业压力。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产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致使行业性失业人员数量增加;煤矿改制重组、小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造成大量青年工人失业或待岗;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快速转移。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四方面相互交织,给本来就十分困难的青年就业和创业工作雪上加霜。
2.文化交流水平低、技能素质不高,影响青年创业和就业。在农村外出务工的青年中,有一定职业技能特长的属极少数,所谓的技术大多数是一些较为普通的木工、砌砖等,基本没有技术含量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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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业和待业青年中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欠缺,适应能力不强,就业信息不灵、就业创业能力偏低等现象,制约和影响着青年就业和创业的竞争力,进而增加了青年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难度。
3.观念陈旧落后影响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调查表明,在农村,一些青年由于恋乡不愿离开本土,有些家长对子女外出打工不放心。另外在职业的选择上存在偏见,认为从事餐饮、宾馆、家政等服务行业低人一等,有损形象,不愿意从事服务行业工作。失业职工、待业青年受到计划经济就业观念的影响,在就业、创业问题上存在依靠政府、企业的依赖性心理。一部分青年一心想找长期稳定的工作岗位,对临时性、阶段性、弹性就业不认可,一些青年对工作环境、福利待遇期望高,挑肥拣瘦,从而在就业过程中丧失良机。同时还存在创业意识不强,对自主创业缺乏自信等问题。
4.相关政策不到位、资金不足,使服务青年就业工作缺乏长效机制。虽然团县委和信用联社、邮政银行实施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但这一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弊端,不能满足青年创业资金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⑴.青年“贷款难”。主要原因是:一是无物抵押。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政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而初创企业往往刚刚起步,大量资金用于企业的设备购置、正常运行等方面,已经没有可做抵押的财产,而企业用房一般是租用方式,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用车等抵押物由于折旧等因素质押额极低。二是无人担保。在“无物抵押”和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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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健全的情况下,青年企业贷款只能请人担保,青年靠个人力量寻找且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担保人比较少,即使找到了担保人,也要缴纳“好处费”,增加了创业青年的负担。⑵.金融机构“放贷难”。这是因为:一是放贷成本高。青年企业贷款多数是小额贷款,面广量大,分散性强。每一笔贷款,金融机构都必须进行前期信用调查、市场调查、用款监督、催促还款,信贷成本较高。二是抵押物不便。金融机构不愿接受青年创业者提供的诸如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知识产权、私人用车等抵押品,而且即使接受了,抵押额度也很低。三是初创企业风险大。初创企业的成果率很低,既有自然风险,也有市场风险,金融机构放贷面临青年初创企业生产经营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贷款户信用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放贷谨慎。
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对策
1.政府扶持,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一是帮助青年更好地了解政策。可以将各级政府推出的一些诸如减免税收、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告知青年;二是帮助青年更好地运用政策。通过举办创业形式分析会、报告会、政策讲解课等形式,帮助青年理解政策、运用政策;三是积极帮助青年争取政策。针对青年就业创业政策的某些空白和缺位,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区域性的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
2.完善培训体系,提升青年综合素质。一是针对思想观念保守、创业意识不强的青年,通过举办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创业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引导青年转变观念,增强创业意识;二是针对有创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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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缺乏创业能力的青年开展系统的创业素质和技能培训,完善各级青年创业夜校的建设;三是针对在创业过程中缺少经验的青年,为其配备了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创业辅导。
3.政府可以选择性地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 “青年见习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让青年熟练技能,掌握一些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资金问题、达理、代理等问题。这一措施目的主要是可以降低青年创业成本,减少青年创业风险,“孵化”更多创业项目,激发起更多青年的创业决心。
4.财政支持,降低青年创业门槛。缓解青年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建立“青年创业专项资金”,制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对于可行项目给予不同额度的贷款,推进小额信贷帮扶工作。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青年大力发展有市场、有效益、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微型企业;帮助开拓市场,积极引导区内市场消费青年创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房租和房屋装修补贴,为在青年见习或创业孵化的青年创业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积极争取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支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有关当代青年就业创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6. 如何看待人社部称要帮助青年就业创业?青年就业创业分别会面临哪些难题?

更好的帮助青年的就业创业,首先需要落实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各地要开展大规模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以“百万青年技能发展、促进就业见行动”为主题的青年技能培训专项计划。开展各类青年群体职业技能培训200万人次以上,提高青年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扩大和稳定青年就业。实施范围主要针对有就业创业意愿、需要培训的各类城乡14-35岁青年劳动者。

其次需要支持中小微企业招收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将按规定给予。对已招收一定人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安排救助资金、提供技改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对毕业当年招收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面临的问题核心是优先发展青年,解决就业创业问题。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放在重要位置,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多渠道帮助青年就业创业。他希望各方共同研究青年就业创业的新形势、新问题,分享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新做法、新经验,努力探索解决青年就业的有效途径。经济全球化是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动力,要坚定不移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发展方向。

要知道的是对于年轻的创业者来说,创业的开始往往源于身边的小事。可能是我们希望在身边解决的一些问题,也可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显眼的细节中发现的机会。然而,在大学学习时,很容易被经济媒体夸大,再加上大学生的一些“创新”和“创造力”没有得到市场的认可,大学生改变社会的冲动。现状。

7. 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团省委的部署,积极应对经济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大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XXX团委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意见精神,以促进返乡青年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创业为重点,以培养青年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基础,以创造就业岗位、促进青年就业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促进青年就业和创业的工作体系,引导广大青年在就业中实现创业,在创业中建功成才。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引导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理念,树立起自食其力、劳动光荣的观念。二是通过广大青年的参与和示范,在全社会倡导勇于实践,自我挑战的创业精神。三是通过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就业创业,进一步服务青年,服务党的工作大局,推动我乡经济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具体工作目标:一是建立乡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中心,;二是培训20名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青年提供100个就业岗位,帮助青年成功就业10人以上;三是选树20名就业创业典型进行表彰。
         三、活动内容
         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年活动是2012年乡共青团的一项重点工作,此项工作由乡团委牵头,各支部积极配合,加强协作。
         (一)场地建设
         具体任务:建立乡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中心。成立后的服务中心将为广大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目的在于帮助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等青年困难就业群体实现自主就业、自主创业。
         确定2个共青团“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搭建一个选人用人的平台,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缓解就业压力,营造关心、帮助青年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结合我乡实际,各级团组织在对返乡青年农民工群体及用工企业走访调研后确定了2个共青团“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同时,我乡还将分期分批的确立各级见习基地,这将为缓解我乡就业压力、促进我乡青年自主就业创业以及为企业搭建选人用人的平台提供实际有效的帮助。
         (一)优秀青年企业家“一对一”帮扶
         具体任务:广泛动员优秀青年企业家采取“一对一”长期结对提供岗位的方式,帮助返乡青年农民工、经济困难大学生、下岗进城务工青年等困难青年解决生活难、培训难、就业难等问题。
         活动时间: 6-10月份
         (二)创业就业典型表彰
         具体任务:联合劳动部门,通过基层推荐,选树20名青年就业、创业典型,通过表彰和新闻媒体,宣传他们的事迹和做法,以示范带动青年自主就业创业。
         活动时间:7-11月份
         (三)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具体任务:邀请社会各界创业成功人士走进校园,通过论坛、讲座、报告会、座谈等形式,现身说教,激励广大大学生自强不息,大胆走出校园就业创业,帮助应届毕业生了解就业创业政策,适时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
         活动时间:6-11月份
         (八)青年企业家协会建设
         具体任务:为进一步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服务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筹建乡青年企业家协会。以联谊、联合、创新、创业为宗旨,弘扬拼搏创业的精神,探索经营管理的经验,促进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引导青年企业家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为乡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协会成立后,要扩大服务面,强化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扩大服务的辐射面和覆盖面,达到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要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青年企业家协会对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程度,社会对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认同程度。加强对会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从而提高青年企业家协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提高企业家协会在企业界和企业家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努力构建和完善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运行机制,保障协会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团组织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青年就业创业行动顺利开展。
         (二)合理部署,分类指导。团组织要切实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按时按量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并负责联系和指导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整合资源,全力推进。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自身具体实施方案及推进表,同时要积极与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民政、农业、科技等部门联系沟通,并整合各方资源,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青年就业创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迅速在本地掀起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的热潮。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汇报 
         一、我区共青团在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推进情况
         在团市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内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提高青年就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创业就业服务,团区委持续推进并不断深化‚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行动‛。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住两个工作重点。即:抓就业和创业两个重点。在促进青年就业方面,我们重点做好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搜集、就业信息发布等工作,力求实现就业培训与就业岗位的有机对接。近几年以来,我们联合区人社局、区农牧局等部门,组织培训青年达到1000余人次。在促进青年创业方面,我们重点做好创业培训、
         推动小额贷款、培养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工作,按照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思路,为创业青年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二是突出三个关键环节。即:转变青年就业观念,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创业见效。我们积极引导青年的观念从一步到位向先就业后择业转变,从靠父母靠老本向靠自己努力的转变,鼓励青年勇于到基层、到一线去就业。同时,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富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的培训,提高青年就业创业素质和就业能力。通过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就业见习岗位等多种举措不断提高青年就业创业的实效。
         三是重点服务四类青年群体。根据我区青年实际,我们将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重点放在以下四类青年:一是农村青年,包括转移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的青年;二是创业青年,包括青年致富带头人、正在创业的大学生村官等;三是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四是城镇失业青年。
         四是明确五个工作项目。一是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我们积极和区人社局联合,依托金昌市职业技术学校、中科技校等现有的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家政服、缝纫、烹饪等技能培训。积极和区农牧局联合,面向农村青年广泛开展种植、养殖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金川区 ‚城乡青年‘1+1’技能援助计划‛,切实为农村青年增收致富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同时,积极联系本区和省内外有实力培训院校(用工企业)等培训资源,围绕电焊、特种车辆、电脑技术等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适当组织上进心强的青年外出强化实训,力争使每位参训青年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二是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我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和成绩,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青年就业创业思想观念较为落后。传统的陈旧观念使基层青年不能将下岗与失业、非正规就业与正规就业、再就业与就业很好地统一起来,影响了青年的就业创业。很多青年宁可在家待业,也不愿参加此类的培训,甚至有些人认为参加这些免费培训很丢面子,只是一味希望在相对稳定的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收入较好的企业就业,缺乏创业的动力。
         二是就业创业渠道较少。我区大中型企业不多,辖区人口也相对较少,创业和就业实习基地也不多,缺少创业带头人。青年的就业创业的渠道主要是在家务农、在外打工和在外作农产品买卖经商、开车或从事烟酒等小贩生意,从事其它工作的不多,就业创业渠道非常狭窄。另外,资金和技术匮乏还是我区青年自主创业的较大难题,有人认为没钱就别去启动,有人认为技术经验不够就等等先。
         三是信息渠道少,信息量不足。由于共青团不是主要的就业创业职能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用工需求不能及时了解,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情况,难以实现劳动力和岗位的有效对接。同时,在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和就业创业指导,营造就业创业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整合社会资源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方面,也还不够规范、细致。
         四是小额贷款额度优惠政策不多。部分想创业的青年人缺乏资金,虽然我们在促进小额贷款工作,但问题依然存在,由于缺乏具体、有效的优惠政策支持,工作吸引力不够,抓落实难度较大,导致部分有意愿创业的青年因贷款款项不够或利息较高而放弃。
         五是创业就业培训经费来源不稳定。基层团组织没有稳定的培训经费,且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致使培训工作较为被动,不能很好地满足青年的需求,使服务青年就业工作缺乏长效机制。

开展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年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