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融资租赁的国内现状

2024-05-04 18:14

1. 飞机融资租赁的国内现状

由于飞机租赁涉及资金量庞大,目前国内多为金融系租赁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国银租赁、工银租赁、民生金融租赁等为国内开展飞机租赁业务中居于前列的公司。而中国银行在2006年曾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即中银航空租赁。2010年末,该公司拥有飞机161架,在全球飞机租赁公司中居第10位。业内资深人士沙泉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飞机租赁主要由外资垄断的原因在于,航空公司采购飞机多由国家统一采购,而国内的租赁公司多无自由采购权。在进行飞机境外采购之时,也就多由境外飞机租赁公司进行服务。虽然国内几家金融租赁公司均开展了飞机租赁业务,但以国银租赁为例,其主要进行的是飞机售后回租业务,而民生租赁则做的是公务机等通用航空业务,均未实质性地开展大型飞机的经营性租赁业务。

飞机融资租赁的国内现状

2. 飞机融资租赁的优势

飞机租赁形式的发展打破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固定模式,体现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优势互补。它丰富了飞机租赁的形式,提高了飞机租赁服务的灵活性。同时,融资租赁模式已超出传统三方当事人范畴,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企业等均得以参与其中:①租赁公司作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与其他主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与互补关系;②整个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风险,银行借以寻求到理想的客户对象;③投资者借以找到理想的投资机会;④灵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于接受。

3. 飞机融资租赁的中国业务

 就杠杆租赁飞机而言主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文件:租赁协议、贷款协议、抵押转让协议、保险转让协议、担保协议、抵押协议。2.补充文件:租赁的补充协议、提款通知书、保险经纪人关于保险转让协议的函件、出租人母公司的同意书、接受证书。3.购买文件:购机转让协议、购机转让认可书、购买协议、飞机制造商开具的销售单据等。4.法律意见:承租人律师的法律意见书、飞机制造商的法律意见书。5.公司文件:出租人的公司文件、承租人的公司文件、担保人的公司文件、安排人的权利和有关交易方的签字样本等。6.批准、保险和其他证书:保险单、飞机鉴定人的批准书、预扣税的免征书、外汇批准书、承租人和担保人所在政府的批准。7.注册文件:出口适航证、适航证、飞机注册证书抵押注册书。 在以往的飞机租赁业务中,中国当事人所充当的主要是承租人的角色。2000年以后,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深圳金融租赁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国内飞机租赁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际资本垄断国内飞机租赁业局面。国内市场广阔,飞机租赁业务空间大,同时,发展创新的飞机融资租赁模式,租赁公司作为整项融资交易的安排人,将获得相较以往角色更多的收益。

飞机融资租赁的中国业务

4. 飞机融资租赁的形式发展

航空运输业本身竞争激烈,其对经济、政治环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这样,航空公司的经营环境相对复杂多变。为了争夺市场,提高盈利能力,航空公司更加注重成本管理和科学灵活的经营战略,它们除继续在飞机租赁中追求较低的融资成本和财务效益外,对租赁形式的灵活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投资人对投资的安全性日益关注,也成为飞机租赁形式发展创新的原因之一。部分创新手段已在实践中历练成熟,如:可退出的融资租赁这种租赁向承租人提供一种普通的融资租赁办法,但允许承租人在某—个或多个特定日期(“窗口”)将租赁的飞机归还出租人,此后承租人便不再负有债务。它使航空公司获得了全额支付和表外融资的双重好处。租金支付结构的创新租金支付变得更加灵活,从而使航空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特点灵活安排租金支付。如美国税法允许采用如下租金结构:(1) “租金假期” (Rent Holidays):该段时期内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支付债务利息和(或)本金。(2) “锯齿”(Saw Tooth)结构:允许租金支付额在一年里上下起伏。(3) “空翻”(Flip)结构:租金在租期的一个或多个时间点上在后付与先付之间交替。在经营租赁中增加购买选择权日本出现过这样的作法:航空公司在租赁满约10年后享有一个提前购买选择权,如果航空公司不执行这一选择权,租金就会在未来大约两年内增加,之后飞机由出租人收回。带购买选择权的经营租赁形式对航空公司的现金流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为航空公司提供了购买飞机、获得残值优惠的机会。这种租赁形式的另一个优势是降低了投资人的飞机残值风险,因而更易于吸收投资。

5. 飞机融资租赁的介绍

飞机融资租赁是出租人购买承租人(航空公司)选定的飞机,享有飞机所有权,并将飞机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租期届满,承租人可以续租,也可以按市场价格或固定价格优先购买,或者按规定条件把飞机偿还给出租人。融资租赁有多种做法,较多采用的有投资减税杠杆租赁、利用英、美出口信贷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租赁。

飞机融资租赁的介绍

6. 什么是飞机融资租赁?


7. 飞机融资租赁的国外交易

交易模式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 日本和德国的模式。 美国是现代融资租赁的诞生地。就飞机融资租赁而言,杠杆租赁模式具有代表意义。典型的美国杠杆租赁包括七类参与人:飞机制造商;出租人,负责安排交易,收取佣金,担负中介角色;贷款人,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组织担任;承租人;物主参与人,即飞机的真正所有权人,享有有关的税收利益;物主受托人,物主参与人并不直接出面,而是设立信托,成为信托人,并将飞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契约受托人,根据贷款人的要求设立,并由其管理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租赁模式中,出租人只需投资飞机购买价格 20%到40%的资金,其余的大部分资金则以出租人的名义借贷取得,同时,出租人必须以飞机作抵押并将有关权益转让给贷款人,这样,出租人即可拥有飞机所有权,享有如同对飞机完全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并将一部分减税优惠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从而使承租人获得较低的融资成本。其中,出租人享有的税收优惠包括投资减税、折旧扣减和不可追索的贷款的利息扣减。(图一:美国杠杆租赁交易结构)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末涉足飞机租赁,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飞机租赁市场。1985年,一种新的飞机租赁形式首次在日本出现,即日本杠杆租赁。日本杠杆租赁交易中的购机款由两部分构成:贷款部分,约占飞机价格的80%,一般多为美元贷款,也可以是国际流通货币;日本投资人的股权投资,约占飞机价格的20%,这部分投资采用日元,主要因为日本投资人在国内缴纳的税款以日元计算。日本杠杆租赁的主要交易方有三个:1.出租人。出租人为一家在日本登记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通常为从事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某家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仅限于出租的那——架飞机(或同时租赁的那儿架飞机)。它为交易各方的中介和交易各方联系,使承租人、贷款人与投资人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实质性的接触。为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特殊目的公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2.投资人。投资人以股本投资的方式,至少投资飞机价值的20%,并成为投资飞机的经济受益人,享有减税的经济利益。日本投资人通过合伙的形式,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合伙形式中的每个投资人分享对飞机全额计提的折旧扣减以及贷款利息扣减,使投资人达到了减税和延迟付税的目的,租期结束,无论承租人是否购买飞机,残值风险由承租人承担。3.贷款人。贷款人提供约占飞机总价80%的贷款。贷款银行既可以为一家日本银行,也可以是一家日本银行的外国支行或外国银行的日本支行。日本杠杆租赁交易结构与美国相比,有所简化。其中,特殊目的公司与美国杠杆租赁中的物主受托人与契约受托人,作用相当。(图二:日本杠杆租赁交易结构) 德国杠杆租赁产生于1962年。由于德国租赁市场上有关法律与税务等准则并无统一标准,其融资结构、法律文本又较为复杂,加之德国税务改革中对许多机构投资基金的限制、废除及计征较欧洲其他国家都高的公司所得税率,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少,大部分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极为有限的希望减少交纳高额所得税的个人投资者。世界各航空公司飞机融资项目中采用德国杠杆租赁结构的相对较少。通常,德国杠杆租赁的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购买飞机资金(100%)贷款,它主要来源于ECA与商业贷款人,航空公司通常借美元还美元,这部分贷款结构简单、风险小、合同文本也为标准化文本,其贷款成本为两部分贷款的综合利率;另外一部分则为较为复杂的德国税务结构,在这种结构下,出租人一般需要从投资人处获取约占飞机市场评估价格40%至60%的投资资金(以马克表示),连同以出售租期内美元租金为条件而从银行获取的美元借贷资金(60%至40%)组成100%飞机价款付与飞机制造商购买飞机,并将其出租给一个由真正贷款人拥有的专职公司,最后由专职公司转租给航空公司使用。 1.GECAS(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Aviation Services):成立于1975年,前身为GPA公司,总部设在爱尔兰的香农(Shannon),为当今世界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大型专业租赁公司之——。1993年,GPA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下属的通用电气投资公司兼并,更名为GECAS。2.ILFC(International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成立于1973年,为美国最大的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也是世界上主要的飞机租赁公司之一。现为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子公司,具有世界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最高信用等级。

飞机融资租赁的国外交易

8. 融资租赁和普通飞机的对比优势有哪些

  根据租赁方式的不同,飞机经营性租赁与融资租赁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区别:
  一、飞机经营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就经营性租赁而言,租金收益是飞机租赁公司的主要经常性收入来源。 此外,飞机残值处理和节税收入,尤其是飞机残值处理,能给租赁公司带来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经营租赁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与融资性租赁不同,经营性租赁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赖于同一架飞机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总租金回报。因此,经营租赁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租赁市场飞机的供求状况。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动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飞机每月租金一般相当于其价值的0.75%-1.5%。
  残值处理收益:由于飞机的可用寿命至少是20年,而经营租赁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单笔交易中凭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资。飞机在经营租赁结束后余值的比重大小将会直接影响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赁期间或是租期结束时出租人可以将飞机转卖而获得更大的收益。一般来说,转卖价格相当于当初购买价格的50%~85%。提高租赁物的余值处置收益,不仅是经营性租赁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公司(特别厂商所属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赁物经过维修、再制造后通过租赁公司再销售、再租赁可以获取更好的收益。
  节税收益:在融资租赁公司有一定的税前利润的前提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经营租赁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办公用房、车辆、信息设备。租金在税前列支,可以获取节税的好处。超过法定年限的飞机可以在最短12个月达到100%的折旧,提取折旧使得租赁公司的所得税税基减少,会带来不小的节税收益。
  其他收益:飞机经营性租赁除却单纯的租赁环节,租赁公司也会涉及到飞机采购、融资结构安排、租赁资产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环节,租赁公司将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取得市场优势及附加值。另外,飞机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常包含飞机租赁保证金的条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缴纳2-3个月的飞机租金,作为飞机保证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维修储备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飞机大修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储备。
  二、飞机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模式
  飞机融资性租赁相对于经营性租赁程序更为复杂。如在融资期间,承租人一方面要对租赁飞机进行必要的保险,另一方面还需要寻找对该飞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因此,融资性租赁的盈利来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飞机租赁公司开展全额偿付的融资租赁业务,获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当然是

  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利差收益视风险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配置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银行可以通过提高利率或租赁费率控制风险,对优质客户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为租赁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与贷款不同,客户的实际融资费用并不会比贷款高。
  余值收益:尽管融资租赁承租方经常是以最终获得租赁资产(飞机)的所有权为目的,具体的飞机残值归属也因不同的合同约定而异。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交易条件和履约情况以及设备回收后再租赁、再销售的实际收益扣除应收未收的租金、维修等相关费用之后,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设备如飞机、轮船等收益会更高一些。
  服务收益:飞机融资性租赁的服务收益包括租赁手续费,财务咨询费,贸易佣金等。租赁服务手续费是所有融资租赁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务收费,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难易程度、项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风险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运作模式的差异,手续费收取的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资租赁公司在一些大型项目或设备融资中,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融资解决方案并按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财务咨询费。另外,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和投资方,使生产厂家和供应商扩大了市场规模,实现了销售款的直接回流。收取贸易环节的各种类型的佣金往往是厂商设立的专业化的融资租赁公司、或是与厂商签订融资租赁外包服务的大型机构等财务投资人设立的独立机构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运营收益:融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资金在运作时,可以获取一个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个项目运用部分自有资金,再向银行借款一部分,租赁公司通过财务杠杆效应,自有资金可以获取略高于同期贷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获取一个息差收益。
  风险收益:对出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效果的风险,参与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加大,可能获取的收益也比较大。另外,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在某种条件下,出租人可以将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实现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