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2024-05-18 18:54

1. 苏州生育险要交多久才能报销

1,根据苏州市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取消了原来必须不间断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规定,正常是参保缴费后次月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即3个月。

    2,你辞职后没有单位参保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
    3,苏州市社保中心目前对于代孕的临产妇参加和享受保险的,将严格核实单位的劳动关系材料和参保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由社保中心联合劳动监察支队对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工作。对于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将予以追回。并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如果你临产前3个月参保去享受待遇的,基本上没有通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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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快速了解生育保险是什么 报销条件

3.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我是市区人事,5月底才经手过一个平江的,异地生育回苏报销。
需要的材料:一: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开生育保险联系单(这个按理说是生之前就办的,不过生完也可以)。办联系单需要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开的职工婚育证明(此三个材料都要双方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是需要到老家的计生办开的),是一个蓝颜色的小本本。
二、拿生育保险联系单原件、出院记录、发票、清单到社保关系所在社保局办理。营养费和围产保健费可以当场拿到,生育津贴是次月随社保结算单到公司账户。
如有不明白,可以再问我
三、顺产的话,营养费和围产保健费共1700,生育津贴是3个月的社保基数(最低5400),剖腹产多半个月,营养费也会多一点。如果是今年4.1之后生的,也会多一点(因为4月之后又调整了)
苏州生育保险的享受跟缴纳年限没关系了现在,参加即可享受。
有不明白的可以在私我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4. 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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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1、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2、主要实施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未缴纳处理办法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5、各级主管部门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5. 苏州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1、男女双方到公司开具职工婚育证明,样本可从网上查询下载使用。
2、携带着上述资料,到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开具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3、在定点医疗机构生孩子时,带好医保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由医生填写手续费用告知单,本人必须要签字确认的。生产分娩费用自费的部分由现金支付,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中心与医院结付。
4、产后6个月内,持医保卡、身份证、出院小结、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领取报销费用。
流程中所需要使用的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婚育证明、女方外地的话需要回户籍地街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二、满足哪些要求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苏州生育险报销流程

6. 苏州市的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在苏州职女职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
⑴开具联系单。女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
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⑵围产保健检查。女职工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卡结付。
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女职工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并通过医保系统与参保缴费数据、计生部门登记备案数据核对,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女职工,其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结付:
生育医疗待遇: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并经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结账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其生育费用明细结算单。
女职工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结算后按规定结付。参保职工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规定划卡结付。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符合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条件的女职工,应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津贴:市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经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确认,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女职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医疗费用,先由女职工现金结付,然后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等,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结付手续。
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额。其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符合规定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结付;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



扩展资料:
报销范围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
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苏州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报销
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含生育或流(引)产当月)。对生育或流(引)产时用人单位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但正常连续缴费时间不足10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结付报销生育医疗费、围产保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贴,生育津贴结付到其生育或流(引)产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
办理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由单位开具,说明其职工在职期间的婚育情况)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8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生育保险联系单》(可到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7. 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一、生育险报销标准(一)苏州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参保女员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经中心审核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参保女员工只需支付自费部分的费用,剩余部分由中心与定点医院直接结付。2.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参保女员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埋(取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手术费用和常规药品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3.异地生育报销标准参保女员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娩等情况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先由本人现金结付,然后持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费用审核结付手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园区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3.终止妊娠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保女员工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外疾病的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规定结付。4.顺产(包括难产)报销标准一类医院报销2000元,二类报销2500元,三类报销3000元。5.剖产报销标准一类医院报销3000元,二类报销4000元,三类报销4500元。(二)苏州生育男职工报销标准1.参保男员工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未享受生育有关待遇的,可享受生育一次性生育补贴。2.男员工配偶的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除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外,不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生育津贴等其他生育保险待遇。3.男员工配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并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付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男员工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4.流产:一次性生育补贴200元5.顺产:一次性生育补贴1200元6.难产及剖宫产: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二、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三、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及流程1、生育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交本人签字确认。2、对自费项目或特需服务项目(家庭式产房、陪伴分娩、尿布、牛奶、婴儿抚触、婴儿保健带、产后访视、伙食费、出生证等),由医院书面告知并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出院结账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费药品及特需服务项目的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付。4、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四、苏州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参保女员工在生育定点医院发生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前,至户籍地(非苏州市户籍的至其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2.《结婚证》;3.户籍证明;4.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职工节育手术证明》;5.流动人口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回户籍所在地生育的,需提供:1.结婚证、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8. 苏州生育保险在哪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 所需资料:   1、 身份证 ;   2、 结婚证 ;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 准生证 ;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 医疗费用 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 生育保险 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 社保 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 女职工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 产假 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 女职工产假 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