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2024-05-04 13:57

1.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一、合伙企业有多少合伙人
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
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4、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
5、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伙企业有什么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2. 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否能注册成合伙企业?

1、股权投资企业或者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可以注册成合伙企业的。合伙企业的要求是股东们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只要股东们愿意承担连带责任,就可以,如果不能做到承担连带责任就不能注册成为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3. 请教公司可否可以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可以的。但是有些例外性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请教公司可否可以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4.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指企业采用合伙的形式,以募集股权投资设立的方式成立的企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也是合伙企业的一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能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也就是说,除了上面这些,其他的经济组织都可以。
所以,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还可以设立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有限合伙企业是否能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6.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注册条件通常有以下的5条:
1、 必须是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2、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
3、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4、 注册资本在200万美金以上,要有2名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 注册资本要在1500万美金以上,单个合伙人出资在100万美金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归谁管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归出资人共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归谁管

8.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注册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需要的条件
现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种类型。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2、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1)该企业至少营业五年并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1)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二、铁路在职人员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铁路在职人员可以注册公司。但是以下几种人不能注册自己的公司:
1、国家公务员不能注册公司;
2、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的三年内或是其他公务员在离职的两年内是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
3、在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是其他营利性组织进行任职,也是不能注册公司的;
4、法官、检察官不能注册公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不得成为企业投资人。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5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册资本大于等于200万美金等值货币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册资本大于等于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个合伙人出资大于等于100万美金等值货币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三、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
私募基金成立条件包括: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3、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4、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5、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6、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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