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采取什么形式

2024-05-19 06:52

1. 公司股份采取什么形式

公司的股份采取的是股票的形式,每一股的金额都是相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包括: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符合条件上市,上市公司注册的资金都要比一般的公司要多一些,而上市公司一般也不一定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两者区别是特别大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问清楚,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公司股份采取什么形式

2.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股份公司不是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股份无限公司
指由若干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出资人所发起组成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二战后,股份公司在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股份公司的演变过程来看,股份无限公司是最初阶段。一般认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即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而破产时,若公司本身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股东所负的责任更为重大。(2)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若干个股东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3)股东担当全部经营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起,股东即是资本家也是企业家。(4)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5)股东可以用现金以外的财产充作股金。(6)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随意将本人的出资转让给他人或退出公司。(7)股份无限公司一般不公开帐目。从上述股份无限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创办企业,不能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不利于职业企业家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低等局限性。因此,这种公司一般只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已不为人们所广泛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没有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只有各自的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各股东出资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股份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比股份公司大

3.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股份公司不是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还有股份无限公司
指由若干个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出资人所发起组成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最早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二战后,股份公司在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从股份公司的演变过程来看,股份无限公司是最初阶段。一般认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无限清偿责任。即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过多而破产时,若公司本身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必须以自己的动产或不动产来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股东所负的责任更为重大。(2)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连带清偿责任是指若干个股东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承担全部债务的责任。(3)股东担当全部经营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在一起,股东即是资本家也是企业家。(4)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5)股东可以用现金以外的财产充作股金。(6)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不得随意将本人的出资转让给他人或退出公司。(7)股份无限公司一般不公开帐目。从上述股份无限公司的特征可以看出,股份无限公司具有风险大,不利于鼓励创办企业,不能广泛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不利于职业企业家的形成以及企业经营的透明度低等局限性。因此,这种公司一般只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企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已不为人们所广泛采用。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没有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只有各自的出资比例
股份公司各股东出资严格按规定分为若干等份
股份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的高级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范围比股份公司大

股份公司有哪几种形式

4. 股份制公司的两种形式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流程: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份制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制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6. 股份制公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新设设立,即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个公司;二是变更设立, 即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35
4.在公司拟法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额的百分之25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208.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7. 我国股份制形式的公司主要有哪两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主要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新设设立,即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个公司;二是变更设立, 即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补充:股份制企业可以发行股票,但是能不能上市.取决于是不是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35 4.在公司拟法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总额的百分之25 6.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百分之20 8.公司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我国股份制形式的公司主要有哪两种

8. 股份公司有哪两种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比较,发起设立筹资渠道较窄,仅限于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但是设立程序比较简便。
而募集设立则筹资渠道广泛,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公司,但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方式与募集设立有哪些区别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在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全部股款或者依法办理其抵作股款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募集。
3、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有认股人组成的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