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19 05:22

1.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协会必须先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扩展资料: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2.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3.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条件与要求是申请成立协会必须先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


基本解释
协会(英译:Association),美国的《经济学百科全书》中说,行业协会是一些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同行或商人的团体。
日本经济界人士认为,行业协会是以增进共同利益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事业者的联合体。英国权威人士指出,行业协会是由独立的经营单位所组成,是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的合理合法利益的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会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4.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成立协会必须先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然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扩展资料: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5.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行业协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住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一、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的区别
首先法人单位: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订立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指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因此,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区别是:法人单位是指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单位。而产业活动单位是指组织或者承办产业活动的单位组织。
二、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和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成立行业协会需要什么条件

6. 急~急~急~关于申报成立行业协会流程

  行业114提示:成立协会前应该了解该行业内的行业协会是否已经成立,如果成立了,你可以考虑成立该协会下的专业委员会或地区分会。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行业协会发起人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决定后,还应当在一个月内,通过报纸和网站(区级的行业协会一般为珠江商报)向社会发布筹备公告,并接受同行业经济组织的入会申请。
  二、成立阶段

  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领取并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一)申请成立登记社团时提交的材料
  1、申请成立登记申请书;
  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3、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一式二份);
  4、会员名册:行业协会的会员,不得少于50家。
  5、专职工作人员情况

  6、办公住所证明
  7、填写有关表格(行业协会一式两份)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8、筹备公告复印件、填写《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

  9、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社团成立登记审查的时限
  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于符合要求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对于因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或因其他问题不予登记的,要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


  三、收费标准

  1、申请费每件10元;

  2、社团成立登记费每件90元(含证书费);

7. 成立协会需要什么条件流程

1.筹备阶段2.申请成立3.召开会员大会(成立大会)4.向县民政局申请登记注册5.向县科协报送材料

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成立协会需要什么条件流程

8. 成立协会需要什么条件流程

一、成立协会需要什么条件1、成立协会需要的条件如下:(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2)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4)需要有固定的住址;(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法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二、成立协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成立协会需要的资料如下:1、筹备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