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2024-05-19 11:28

1.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开展证券经纪业务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的法律关系包括:
1、甲、乙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证券经纪人,代理甲方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其主要授权范围是:
(1)进行业务宣传,推荐、介绍、发展证券投资客户:
(2)向客户介绍甲方服务流程,转发甲方资讯服务产品并注明出处,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3)在明示各项金融产品真实情况并充分揭示产品风险的前提下,向客户推荐产品;
(4)甲方安排的其他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工作;
2、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不具备甲方任何类别员工的身份。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及乙方过错行为,乙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包括:
(1)依据法律、法规、自律规章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从业管理及执业监督,并对乙方执业证书进行集中管理;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甲方的义务包括:
(1)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为乙方提供培训及后续教育;
(3)为乙方依法代扣代缴税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权利包括: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2)依照本合同约定接受甲方有关培训及后续教育。
2、乙方的义务包括:
(1)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
(2)遵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及合法权益;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接受其它证券公司的委托从事经纪人业务;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员工名义发表、签署任何文件;
(4)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及产品介绍时需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按时交甲方办理年检,并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甲方客户,本约定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6)乙方从事代理甲方证券业务活动取得的各项报酬,应依法纳税。
第四条、乙方在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禁止的行为包括:
(1)代理客户办理帐户开立、注销、转移或者资金存取等事宜,或者操作客户帐户;
(2)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3)与客户分享投资利益,对客户的投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投资损失作出承诺;
(4)采取贬低其他证券公司、进入其他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向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客户信息;
(5)损害甲方或者客户利益,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根据乙方为甲方提供客户招揽、产品介绍及客户服务的相关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1、报酬计算方法:_______
2、报酬支付时间:_______
3、报酬支付方式:银行转帐。
第六条、甲方有权每月在乙方报酬 内提取风险金,提取比例为_______,累计提取达到_______元后不再提取,甲方应在本本同终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风险金本返还乙方,返还条件包括:乙方无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没有给甲方以及客户带来损失等,否则其风险金作为第一清偿准备金不予返还,风险金不足抵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讨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行为甲方保密商业、客户、技术、经营管理、业务、财税、专利、档案资料和分配等机密的义务,不得传播、泄露甲方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本合同内容;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客户资料;示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复制或转移甲方的文件资料。
第八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无权、越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如乙方虽无权、越权代理,但被认定为表见代量时,甲方有权就其损失向乙方进行追索。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悖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乙方确认在签约时已经充分知悉甲方制定的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内容并承诺遵守,同时乙方也了解甲方有权依据国家、行业的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对甲方相关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做出合理的调整;对上述制度的调整,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或告知乙方。乙方对新修订的内容如有异议,在相关制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果乙方在期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上述修订内容,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有效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的 ,合同终止: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报酬给乙方,乙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内已产生的报酬。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
(3)泄漏客户信息及甲方商业秘密;
(4)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5)接受甲方以外的其他证券公司委托,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
(6)乙方未能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最低任务目标;
(7)乙方证券从业资格被证券监管部门吊销;
(8)乙方证券经纪人执业证书未按时提交甲方办理年栓;
(9)乙方开展代理业务过程中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禁止行为中任何一项。
提出合同解除除方需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委托或受托终止通知,合同于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终止;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证券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范文

2. 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范文标准版

第一条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证券经纪人(以下称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应当签订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以下称合同)。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条合同应载明声明与保证条款:
(一)甲方已经监管机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合同应载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乙方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第四条合同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
(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
(三)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同应约定甲乙双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和委托代理期间。委托代理权限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一)向客户介绍甲方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
(二)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开户、交易、资金存取等业务流程;
(三)向客户介绍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
(五)向客户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证券经纪人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合同应载明乙方的执业地域范围、所服务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第七条合同应约定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至少应包括:
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等,对乙方及其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2、对乙方超越授权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办理乙方证券经纪人证书的颁发、收回、变更、注销等事宜。
(二)甲方的义务至少应包括:
1、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对乙方进行执业前培训并经测试合格后,为乙方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执业注册登记;
2、向乙方说明其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为乙方提供其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
6、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第八条合同应载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至少应包括:
1、按照合同约定获取报酬;
2、了解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3、要求甲方提供执业所需的有关资料和信息;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应培训;
5、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6、拒绝执行甲方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合同的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义务至少应包括: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自律规则以及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2、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内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只接受甲方委托并专门代理甲方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4、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示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代理权限、代理期间和执业地域范围;妥善保管证券经纪人证书并在证书载明事项变更、委托关系终止时交回甲方。
第九条 合同应载明,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应向客户充分揭示证券投资的风险,并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二)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三)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四)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
(五)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六)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
(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者交易设施,或者通过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八)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
(九)以所服务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的名义,与客户或他人签订任何合同、协议;
(十)代客户在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等资料上签字;
(十一)在执业过程中索取或收受客户款项和财物;
(十二)在执业过程中,向客户提供非由所服务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十三)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或者违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合同应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应当明确具体。
合同还应约定,除为满足合规要求,或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且调整后有利于乙方的情形外,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报酬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
第十一条合同应载明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条款。合同应当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还应当约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不再具备规定的执业条件;
2、乙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3、乙方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执业地域范围执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甲方被监管机构依法责令暂停业务、撤销业务许可或者自行停业等原因,乙方无法正常执业;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合同,损害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合同应载明违约责任条款。
第十三条合同应约定适用法律和争议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合同应约定合同成立与生效条件、合同期限、合同文本份数等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代理有价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最新版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证券门户网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 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 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 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 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条 如果甲方要办理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十五条 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条 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二十五条 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二十六条 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

代理有价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书最新版

4. 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啥意思?就是经纪人走了,客户怎么样呢?佣金是?~

委托代理合同  是说 你不是说证券公司编制内的员工 
就像在银行的合同工,不管是叫客户经理还是叫经纪人 事实上 你都不是证券公司的自己人
这个委托代理合同 可以约束证券公司给你缴纳保险 但是 你没法参与证券公司的年底分红及一些过年过节的福利待遇
编制内和编制外  我想你有所了解吧
客户这个问题呢 就是看你和客户的关系怎么样了  要是客户非常信任你 依赖你的服务 那么你转走之后 他也可以跟着转户的,你原来的证券公司没有权利不让他转走
只是你要是换个城市了,那么客户一般是不会跟你走的,因为异地交易什么的办事比较麻烦,有离家近的选择 就一般不会选择异地转户
希望你满意我的答案

5. 如何参与证券委托代理业务

本周维权在线值班嘉宾
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陈文君律师 简介: 首席合伙人律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有长达10年的证券从业经验,参与过数十家企业的重组、改制和上市工作。最近行情火爆,投资者在委托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数量有所抬头。投资者在参与证券委托代理业务时,需要对一些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值班嘉宾: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经纪公司要求填写开户资料。当投资者持有机构证券证券账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提交投资者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预留印鉴和密码。 问:投资者在具体参与证券委托代理业务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值班嘉宾:以下事项及规定是投资者在参与证券委托代理业务中需要加以关注的: (1)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足额存入其资金账户。 (2)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3)投资者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投资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投资者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 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4)投资者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经纪公司查询该委托结果,当投资者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经纪公司质询。 投资者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经纪公司办理质询的,视同投资者已确认该结果。 (5)投资者可以通过经纪公司柜台存取资金。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经纪公司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6) 通过经纪公司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7)投资者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当投资者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经纪公司,并按经纪公司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9)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10)投资者在收到经纪公司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经纪公司办理销户手续。 (11)投资者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经纪公司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12)投资者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经纪公司,并到经纪公司办理有关手续。 (13)投资者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14)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经纪公司有过错的,应由经纪公司先予承担, 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15)当投资者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 应及时向经纪公司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何参与证券委托代理业务

6. 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

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
免责条款
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投资者因证券帐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开户
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帐户卡。
买卖委托
1、甲方在乙方开户后,2、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3、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4、甲方当然采用,5、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6、应进行特别声明。
7、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8、必须提供有权人(指9、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10、下同11、)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乙方在审核后,12、方才执行其委托指13、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14、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15、否则,16、乙方工作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17、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18、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19、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20、令。如甲方需变更指21、令,22、则只在乙方确认指23、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24、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25、则委托无效。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帐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保证金提取
26、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保证金帐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
27、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万28、元的,29、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30、根据目前沪深交易所采取的T1交割制度,31、当日交易的保证金余额必须在下一个交易日方能提醛?
32、预留银行专户: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
?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帐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帐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深圳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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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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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上市原始股的一般流程
1、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乘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
3、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
4、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唯一的卖方,其申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5、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
6、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7、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入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8、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9、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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