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2024-05-19 12:35

1. 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法律依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二)经营担保业务2年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10亿元以上。(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对单个企业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30%。(五)东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即:(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下同]的3.5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中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西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2.5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六)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八)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2. 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代偿率=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100%。
一、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单独计算。2022年纳税人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到综合所得,单独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需要将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分摊到每一个月,然后根据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我国税法改革后,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预缴税费,次年需要对本年度预缴税费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根据汇算清缴结果对预缴税费多退少补。由于年终奖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纳税人取得的年终奖也会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个税。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起征点-专项扣除-附加专项扣除等)*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多次小金额诈骗量刑标准
诈骗罪的犯罪数额累计计算,每次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但累计诈骗数额达到5000元的,即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小,没有达到1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到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没有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方法如下: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借款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确定的本金和约定的利率,按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二)经营担保业务2年及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10亿元以上。(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对单个企业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30%。(五)东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即:(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下同]的3.5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中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西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2.5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六)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八)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3. 担保代偿率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担保代偿率是被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这是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的行为。这个代偿率就是其代偿百分比。如果当期担保余额中既有短期(一年期及以内)担保项目,又有长期(一年期以上的)担保项目时,为了全面的反映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同期和不同期的数据比对,公式推导为:
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权重+长期担保代偿率×长期担保权重
短期项目代偿率=(短期项目)代偿支出/(短期项目)已解除担保额
长期项目代偿率=(长期项目)累计代偿支出/(长期项目)累计已解除担保额
短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长期担保权重=长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条 担保代偿率是被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这是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的行为。这个代偿率就是其代偿百分比。如果当期担保余额中既有短期(一年期及以内)担保项目,又有长期(一年期以上的)担保项目时,为了全面的反映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同期和不同期的数据比对,公式推导为:
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权重+长期担保代偿率×长期担保权重
短期项目代偿率=(短期项目)代偿支出/(短期项目)已解除担保额
长期项目代偿率=(长期项目)累计代偿支出/(长期项目)累计已解除担保额
短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长期担保权重=长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担保代偿率如何计算

4.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标准如下:1、如果担保代偿率是被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这是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的行为,那么代偿率就是其代偿百分比;2、如果当期担保余额中既有短期(一年期及以内)担保项目,又有长期(一年期以上的)担保项目时,为了全面的反映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同期和不同期的数据比对,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权重+长期担保代偿率*长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代偿率=(短期项目)代偿支出/(短期项目)已解除担保额、长期项目代偿率=(长期项目)累计代偿支出/(长期项目)累计已解除担保额、短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长期担保权重=长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5.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标准如下:
1、如果担保代偿率是被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这是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的行为,那么代偿率就是其代偿百分比;
2、如果当期担保余额中既有短期(一年期及以内)担保项目,又有长期(一年期以上的)担保项目时,为了全面的反映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同期和不同期的数据比对,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权重+长期担保代偿率*长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代偿率=(短期项目)代偿支出/(短期项目)已解除担保额、长期项目代偿率=(长期项目)累计代偿支出/(长期项目)累计已解除担保额、短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长期担保权重=长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一、买二手房担保费用标准
在担保项目进入到评审风险的阶段,就需要交纳咨询、评审费了,一般为贷款担保额的1%-3%不等。
担保费按照贷款担保额的利率和期限来计算,一般情况为贷款利率的50%按实际贷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下浮50%收取,贷款担保公司主要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其担保费率实行与其运行风险成本挂钩的办法,基准担保费率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执行,具体担保费率可依项目风险程度在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50%,也可经贷款担保公司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双方自主商定。
二、债券基金的风险
(一)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就降低,此时便存在风险。债券剩余期限越长,利率风险越大。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差的债券使得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卖掉债券,从而遭受降低损失或丧失新的投资机会。
3、信用风险,是指发行债券的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或偿还本金,而给债券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再投资风险。购买短期债券,而没有购买长期债券,会有再投资风险。例如,长期债券利率为14%,短期债券利率13%,为减少利率风险而购买短期债券。但在短期债券到期收回现金时,如果利率降低到10%,就不容易找到高于10%的投资机会,还不如当期投资于长期债券,仍可以获得14%的收益,归根到底,再投资风险还是一个利率风险问题。
5、回收性风险,具体到有回收性条款的债券,因为它常常有强制收回的可能,而这种可能又常常是市场利率下降、投资者按券面上的名义利率收取实际增额利息的时候,一块好饽饽时常都有收回的可能,我们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就会遭受损失,这就叫回收性风险。
6、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货币购买力下降的风险。通货膨胀期间,投资者实际利率应该是票面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若债券利率为10%,通货膨胀率为8%,则实际的收益率只有2%,购买力风险是债券投资中最常出现的一种风险。
(二)防范措施
针对利率、再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可采用分散投资的方法,购买不同期限债券、不同证券品种配合的方式;针对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应尽量选择交易活跃的债券,另外在投资债券之前也应考虑清楚,应准备一定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债券的中途转让不会给持有债券人带来好的回报。
而防范信用风险、回购风险,就要求我们选择债券时一定要对公司进行调查,通过对其报表进行分析,了解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公司的以往债券支付等情况,尽量避免投资经营状况不佳或信誉不好的公司债券,在持有债券期间,应尽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解,以便及时做出卖出债券的抉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怎么计算

6.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是多少

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标准如下:
1、如果担保代偿率是被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这是由担保人代为履行的行为,那么代偿率就是其代偿百分比;
2、如果当期担保余额中既有短期(一年期及以内)担保项目,又有长期(一年期以上的)担保项目时,为了全面的反映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同期和不同期的数据比对,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代偿率*短期担保权重+长期担保代偿率*长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代偿率=(短期项目)代偿支出/(短期项目)已解除担保额、长期项目代偿率=(长期项目)累计代偿支出/(长期项目)累计已解除担保额、短期担保权重=短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长期担保权重=长期项目担保责任余额/担保责任余额。
一、企业债务是有效的吗
企业债务有些是有效的,有些却是无效的,要分情况判断:
一、下列企业债务通常有效:
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
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
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
4、公司分立时,关于债权债务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
二、下列企业债务无效: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现在的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可能有所不同,也可能一致,具体的信息可以到银行咨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的贷款利率均与央行一致。以央行为例:
短期贷款:6个月(含),贷款利率为4.35个月至一年(含),贷款利率为4.35
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三年(含)贷款利率为4.75年至五年,贷款利率为4.7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贷款利率为2.7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7. 担保代偿率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法律分析:
规定了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政对担保机构补贴有代偿率指标要求,“代偿率低于2%”。3;西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2.东部地区担保机构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平均净资产的3,财政部.5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担保代偿率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8. 担保公司代偿时效

亲您好~担保公司代偿时效一般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债权。【摘要】
担保公司代偿时效【提问】
亲您好~担保公司代偿时效一般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当事人的债权。【回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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