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如何备考?

2024-05-06 19:26

1.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如何备考?

备考时间
想要顺利通过一门考试,一定要利用足够的时间来学习这一科目。据以往考生经验,想要顺利通过注会经济法,整个周期要利用200-220小时的时间学习经济法。
配合考试大纲吃透教材
注册会计师考试考题虽然具有灵活性,但是归根结底考点还是来源于教材,同学们可以结合考试大纲,深度研读教材的知识点内容,也可以应用青藤注会图书的章节思维导图帮助理解教材。

多理解,巧记忆
同学们在记忆的时候,一定要跟着老师的课件去理解,老师会举一些例子帮助同学记忆。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对知识点足够充分的去理解,理解之后在脑海里就会对知识点有一个思维逻辑,记忆起来就会容易一些。同时理解了知识内容以后,同学们会发现有些知识内容是相通的,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编一些简单的口诀来巧妙记忆。
各阶段习题策略
在刚开始学习经济法时可以选择知识点全面一点的辅导教材,有助于打基础;巩固阶段时最好选用习题质量高一点的习题册,可以巩固和突破知识点;冲刺阶段的时候,既要进一步提升也要模拟考试环境,就要选择一些与考试内容类似的试题,同学们可以使用青藤注会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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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科目如何备考?

2. 如何备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

1.了解新教材变动情况
由于目前还未公布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与新版教材,这里所说的“了解新教材变动情况”只是相关预测。具体会怎么样,还是以考试大纲与新版教材为准。
目前,《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预计《经济法》教材第三章、第四章可能会有较大变动。此外,第七章、第十一章可能也会有较大变动。这些章节建议新版教材出来后再进行学习。
2.知晓重点与次重点章节
根据历年考试真题可以得知,《经济法》的重点章节是第三章至第九章,次重点章节是第二章、第十章至第十二章。大家在学习时要有主次与轻重之分,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重点与次重点章节的内容。
3.用好2020版教材
在新版教材未出前,可以利用2020版教材来进行初步的学习。但建议先跳过上文介绍的可能会有较大变动的章节(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第十一章)。此外,通过制作思维导图,在理解的基础上加深记忆,再配合习题练习,能起到巩固知识点的效果。
4.节假日强化练习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为8月27-29日,考试时间提前意味着学习时间缩短,因此更要利用好各个节假日,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练习,以弥补考试提前造成的时间损失。

3.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法条背诵汇总

必背法条1: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必背法条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必背法条3: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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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法条背诵汇总

4. 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学习方法

注会《经济法》科目题型题量分析
单项选择题24道24分;多项选择题14道21分;案例分析题4道55分(答题时间2小时)
注:以上是2019年注会专业阶段考试题型和分值整理,仅供考生参考。
根据近几年的注会考试情况来看,经济法的出题一般覆盖面较广,每年教材新增的内容都会成为重点备考对象。另外经济法科目的阅读量及信息量大也需要考生多加关注,大家在备考的过程中就要训练自己提炼重点信息的能力。

备考注会《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学习方法?
提前进行预习
现在正是备考初期,目前新教材已上市,考生可以利用其进行复习,不理解的地方做好标记。坚持每天复习,保证学习的连贯性,这样既能缓解后期备考的压力也能逐渐提高学习效率。
理解性的去记忆
经济法作为记忆内容较多的科目,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对于需要背诵的知识点大家可以和例题或案例结合起来进行记忆,通过联想考生很容易就会记起考点。另外大家也要通过做题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巩固。做题的过程不要翻阅教材,先根据记忆的内容来答题,看自己究竟掌握了多少,毕竟只有将知识点理解透彻,才能逐渐提升答题的正确率。
加强应试技巧
经济法科目的答题量也是不小的,考生需要在平时加强应试技巧,做题时合理的分配好主观题和客观题的答题时间,科学的利用排除法、推理法等方式答题,以防出现答不完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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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1年注会《经济法》现阶段学习重点

从上面考题各章分值分布表格来看,第四、五、六、七、八、九章是分值较高的章节。其中除了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是在客观题中多题考查而分数突出,其他几章都是因为在主观题中考查而占比较大;但2020年考试中很反常的一个情况是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在主观题中没有过多涉及导致分值较低。但“重者恒重”,预计在2021年的考试中,第四、五、六、七、八九章仍旧是考试的重点章节。


第五、六、八、九章,不涉及新法律法规的变动,因此我们预习时可以先将这几章重点预习;第一、二、十、十二章也可以开始学习,打好基础,做好应对客观题的准备。


而第三、四、七、十一章可能涉及新法律法规的变动,预计2021年教材会有调整,可以先放一放,等新教材出版后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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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注会《经济法》现阶段学习重点

6. 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50条必背法条1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50条必背法条
第一章总论
[仲裁]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管辖]
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
5.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档索管理]
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7.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
8.-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
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9.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0.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银行结算账户]
1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12.-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挂失止付]
13.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嫖、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票据权利时效]
14.持票人对商业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对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15.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背书]
16.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 (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承兑]
18.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则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19.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
20.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缥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1.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提示付款]
22.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交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支票]
2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
2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25.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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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变化分析

【导读】目前,已经进入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冲刺阶段,这也意味着考试战役即将打响,《会计》作为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一大科目,2020年注册会计师会计教材发生的变化其实并不大,共12章,各位考生需注意后六章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调整,尤其是第七章证券法和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几乎进行了重新编写,有的删除了部分内容,有的修改了一些内容,有的进行了重新调整,今天在这就给大家具体分析一下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变化,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一)教材变化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无变化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对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进行了调整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对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了调整
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将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改为合伙企业及其类型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改为合伙企业法及其适用范围
3.增加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
4.将合伙企业财产修改为合伙企业财产与合伙人份额
5.将合伙事务执行改为合伙事务执行与损益分配
6.增加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六章的修订主要有如下调整:
新增司法解释 (五)的内容
1.将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和义务 拆成两个单独的知识点
2.将利润分配表述为利润分配制度
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
第七章几乎进行了重新编写
1.扩大了证券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等准证券
2.股票公开发行全面推行注册制度
3.优先股的发行和交易试点结束,完成法律制度化
4.重大事件内幕信息都发生了变化
5.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调整
6.对重大资产重组内容发生了重大调整
7.对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分作出了重大调整
8.对上市公司上市和退市进行了调整
9.对证券欺诈部分责任人的惩罚力度,担责方式和担责类型发生变化
10.对操纵市场部分进行调整
第八章破产法律制度
1.新增了《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
2.新增了《全国法院民上市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部分内容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对票据贴现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对公示催告内容进行了调整
3.对银行结算账户核准备案进行了调整
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十章修订主要有如下调整:
1.2020年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拆分
2.将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三个知识点调整为企业改制
3.2020年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程序
4.删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主要有以下修改:
1.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2.对反垄断调查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3.根据《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对“垄断协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4.根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5.对行政垄断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
6.对公平竞争审查进行了调整
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1.根据《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对“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
3.对外保内贷进行了重大调整
(二)重要变化详解
总体来讲,教材章节变化最大且应引起广大考生重视的当属第七章和第十一章,但是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情,因为新修的第一年往往考试中规中矩不会为难同学们,而且对于第一次学习经济法的同学更是好事,不会加大同学们的记忆负担量。同学们,2020注会考试加油哦!
以上就是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变化分析,希望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的考生能重点关注一下,相比以往,今年的教材变化很大。广大考生若要顺利通关CPA考试,必须准确把握教材变化点,掌握考试重点、难点知识,科学制定复习策略,做好通关攻略。在最后的冲刺阶段能充分利用起来,尤其是发生修改变化的部分,一定要重点关注,这往往就是考试的考点,所以现在就赶紧学起来吧。

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变化分析

8. 2020年注会《经济法》备考攻略

科目特点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一共需要考六科,相对其他科目来说,经济法学科独立性较强,考试难度相对简单,但法条数量庞大且不容易记忆,备考时要注重对经济法政策的理解记忆。
题型特点

青藤小编整理了2016-2018年的注会经济法题量和分值,可以看出经济法客观题考查单选题和多选题,主观题考查案例分析题。根据历年考试经验来看,试题全面覆盖是命题的一贯风格,基本上每章都有命题,客观题偏向对基础知识点的考核,建议考生要把基本概念和原理弄懂。主观题在经济法考试中占55分,主要考查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对法条准确记忆能力。
复习技巧
1.重视知识体系的建立
经济法的考点多,内容细碎,学习如果没有章法,就好像大海捞针。短期可能发现不了问题,但是长期下来,记忆负担加重,会有很多相似考点区分不清楚。建议考生适当花时间建立知识体系,包含教材结构、章节体系、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2.理清法条关键词
法律不是背出来的,死记硬背经济法学习效果并不好,考生要知道法律构建的是制度,每一个制度都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在学习经济法的重要知识点是,大家应该关注该知识点或者法条的关键词,在理清关键词的基础上去记忆,记忆效果会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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