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还款方式有哪些

2024-05-18 17:54

1. 房产抵押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产证抵押贷款有两种形式:一:是房产抵押担保公司,适合短期周转,1-6个月周转,优势是当天下款,按月算息流程:面谈-抵押登记-借款公证-放款。房屋要求:全款房、分期房、成本价房屋、优惠价房屋、无本房屋、回迁房、经适房、小产权房屋、燕郊(社区网论坛商铺)房屋等都可以。 二: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适合长期周转,最长10年期,正常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放款,优势:利息低。 流程:评估—银行面签—银行审核批贷款—抵押登记—银行取到他项权利证—银行放款至借款人账户中 房产要求:商品房、未满五年经适房,成本价房(央产房、军产房必须有上市证明)、公寓、别墅、商铺、写字楼 市区、远郊区县80年以后建成的房产。
还款的方式: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
等额本息是银行推荐的一种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都是一样。等额本金客户最划算,利息低,但每月还款额都不一样

房产抵押还款方式有哪些

2. 房产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几种

房产抵押的还款方式有三种:
1、一次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则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3、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人需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此外,还要还清当期未还清的本金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一、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的。按揭的房子可以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是由发展商提供信用担保的抵押贷款。其基本做法是: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商交纳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后,余下款项由银行提供楼宇按揭贷款。然后,借款人根据楼宇按揭贷款合同和有关规定按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及手续费。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二、二手房贷款需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贷款须注意:
1、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银行在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
2、竣工年代与贷款年代。
3、贷款成数和利率。
4、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的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
5、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
6、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的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
7、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
三、二手房按揭贷款要注意哪些
首先是竣工年限和贷款年限。房产证上的竣工年限通常很容易被借款人忽视。事实上,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通常将竣工年限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
其次是贷款的数量和利率。借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结清。
最后是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目前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结合自己现有的还款能力,月供一般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屋抵押 贷款 是抵押人向银行的一种 借钱 方式,一般是由借贷人先发出申请,然后提交材料,最后由银行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发放贷款。借贷人还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每月归还一定的利息,借贷人在还清本息之后,才可以收回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假如违约每月还清贷款,那么银行将对房产作出处置。通常,房产抵押贷款之后还款方式有三种,下面就是详细介绍:
 
   
 
 一、 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又叫利随本清、等本不等息还款方式。贷款者需要把本金平分到每个月里,在还本金的同时每月还要还清上一交易日此次还款日期之间的利息。
 
   
 
   
 
 这种还款方式和 等额本息 还款方式相比,利息总支出比较少,不过前期需要还清的本金与利息较高,还款的负担逐月递减。
 
   
 
 二、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又叫定期付息,贷款者需要每月支付相同的金额偿还贷款的本金与利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照月初剩余的贷款本金进行计算,然后逐月结清。
 
   
 
 因为每月需要还的金钱数量相同,所以,在贷款的初期,每月还款并减去按月结清的利息之后,需要还上的贷款本金比较少;不过在贷款后期,因为贷款本金的不断减少,每月所还的利息也跟着减少,每月需要还上的贷款本金就偏高了。
 
   
 
 三、先息后本
 
   
 
 先息后本是在借款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约定的时间,借贷人先还清利息,到期之后再还清本金。这种还款方式在前期时不会给贷款者带来很大的压力,但是在一次性还本金时会带来巨大的压力。
 
   
 
 以上就是房产抵押贷款的三种还款方式,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每个月要还清的金钱数量也不相同,大家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4. 房产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房产抵押的还款方式有三种:
1、一次还本付息法。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则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3、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人需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此外,还要还清当期未还清的本金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6.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几种呢?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作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并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房屋抵押有几种类型呢?一、房产抵押贷款房地产是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经济形态,房屋是不可移动的;因此,房产抵押就连同房产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抵押,这也是符合房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规定。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一些在建工程也可以抵押贷款,但是在建工程抵押和房产抵押贷款是完全不相同的。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用途一般是为了企业或个人资金问题的解决,而在建工程的抵押贷款却不是,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必须是为了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要资金的解决。三、房屋期权抵押贷款房屋期权也是一种债权,在一些地方性的立法中,这种期权是可以进行预告登记的,也是可以进行房屋抵押贷款,此时的预告登记主要是为了保全一项以未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目的的请求权而设定的权属登记。

7. 用房子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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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子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8. 房屋抵押的还款方式

 讲解: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贷款期为7个月,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为:10000元×[1+(4.05%÷12月)×7月]= 10236.3元 讲解: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其中:还款期数=贷款年限×12如以商业性贷款20万元,贷款期为15年,则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为:月利率为5.04%÷12=4.2‰,还款期数为15×12=180200000×4.2‰×(1+4.2)即借款人每月向银行还款1642.66元,15年后,20万元的借款本息就全部还清。 抵押权《物权法》第l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相关规定】《担保法》第56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 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解释》 第74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第75条: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通常而言,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权。其四,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抵押权人不得实现其抵押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拍卖、变卖、折价。在实践中具体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决定,这种约定即可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也可在订立抵押合同后甚至实现抵押权时。若双方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何种方式实现抵押权。下面对三种方法加以具体的分析: (一)拍卖 拍卖因可使抵押物的变价公开、公平,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债权的实现,又保护了抵押人的利益,所以各国立法都把拍卖作为实现抵押权的最基本方式。拍卖分任意性拍卖和强制拍卖,前者由当事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后者是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有关拍卖的程序与效果,具体应适用《拍卖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变卖 变卖是对标的物进行换价的一种较拍卖简易的方式,即由当事人或法院直接将抵押物以公平合理价格出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其担保债权的抵押权实现方式。但应该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拍卖为原则,变卖仅以例外的形式存在。 (三)折价 折价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债务,经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经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按照抵押物自身的品质、参考市场价格,把抵押物所有权由抵押人转移给抵押权人,从而实现抵押权的一种抵押权实现方式。简而言之,以抵押物折价即以协议的形式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这种方法虽程序简便,但是透明性不足,故立法多有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县对“流质契约”的禁止。 所谓流质契约,又称位流押契约、流抵契约或期前抵押物抵偿约款,是指物的担保当事人于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合同中或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约定债权届期未获清偿时担保物即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流质契约”之禁止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担保物的价值高于债权额或日后升值时,多余部分不再退还给担保人.担保人或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将会受损;而如果担保物之后发生贬值,双方也不再找补,则担保权人的利益将会受到损失。可见,上述情况均有失公平。尤其是,债务人往往系经济上的弱者,而债权人则通常居于优越地位。债权人可能借债务人因急迫困窘而举债之机,逼使其以价值较高的抵押物担保较小的债权,并希冀债务人届期不能偿债时,取得抵押物所有权以获得暴利。因此。基于民法公平原则及正义观念,为保护作为弱者的债务人的利益并平衡各方权益,近现代各国民法大多禁止流质契约。我国《物权法》对此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除上述方式以外,理论上与实践中一般还允许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实现抵押权。其中最有意义的方式,就是参照英美法的制度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而收取孳息,或对抵押物托管经营来实现抵押权。如金融部门有的与抵押人协商出租抵押房产或由银行使用抵押房产,以房租抵还贷款。在我国涉外项目融资中,由于抵押物多为大型电站、公路、桥梁等,以拍卖的方式变价较为困难,故通常认可境外债权人有权接管抵押物并以收益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