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险 申请的条件

2024-05-18 16:54

1. 长期护理险 申请的条件

长期护理险申请的条件如下:1、要求申请人年满60周岁以上;2、参加当地居民或职工医保,并且按照规定进行缴费且享受医保待遇的;3、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长期护理保险,即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长期护理险主要有三个要点:1、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享受待遇的人以“重度失能人群”为主;2、公司和个人都要交钱,单位缴费从职工医保划出,个人缴费鼓励从个人账户扣费;3、失能人群可报销70%左右的护理服务费。长期护理险与医疗保险的区别在于,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第六条  待遇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长期护理险 申请的条件

2.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人需要满足以下四点条件:(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拓展资料:1.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2.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3.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试点范围,拟在原来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每省1个试点城市的原则,试点范围扩充为29个城市,试点期限两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

3.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的人需要满足以下四点条件: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长护险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两种服务项目,由长护险定点机构按照相应的服务项目表要求提供服务。长护险是以保障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为主,不设起付线。长护险申请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和失能评估两部分,参保人员或者其代理人向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之后,符合评估条件的承办机构会组织评估员进行评估并出具结论。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4.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条件如下: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申请时长期护理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1、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4、养老金收入证明;5、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长期护理险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想要申请长期护理险必须要求申请人年满60周岁以上;然后需要参加当地居民或职工医保,并且按照规定进行缴费且享受医保待遇的;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另外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是会根据失能程度等级不同每周可以获得不同时长的护理服务。拓展资料护理保险是指为那些因年老、疾病或伤残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保险。这种保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当时社会老龄化发展下的时代产物。随后,德国、英国、爱尔兰、南非等国家也相继出现了护理保险。在亚洲,日本更是将护理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引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要求40岁以上的人都要参加。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也推出了部分护理保险产品,如“太平盛世附加护理健康保险”、“安安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等。但这些险种基本上都是针对老年人的护理问题,并且是作为其他人身险的附加险出现,其运作方式与养老类保险大同小异,和真正意义上的护理保险还有较大的差距。从中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现状来看,护理保险市场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第一,高龄人群护理需求。据《中国21世纪人口与发展》白皮书统计,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已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约占总人口的11%,预计到2040 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2.5 亿以上,占总人口的23.79%,是20 岁左右人口的2--3倍。随着大量“四二一”、“四二二”、甚至“八四二一”结构家庭以及“空巢家庭”、“丁克家庭”的出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晚年面临关怀和照顾的缺失风险,市场对老年人护理保险产品的需求急剧上升。第二,重大疾病后期护理需求。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环境污染等问题正日益成为人们的健康杀手,各种重疾发生率不断上升。重大疾病除了巨大的直接治疗费用外,后期的看护费用、营养费用、恢复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还需一大笔开支,例如瘫痪的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综合起来,平均每天大约要500元的支出,如果再考虑照顾病人引起的长时期收入损失,重疾风险将给患病家庭带来不可想象的灾难。因此,急需一种可以为重疾患者提供后期护理服务以及费用补偿的护理保险来减轻患病家庭的沉重负担。第三,伤残人士护理需求。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伤残人士指在心理、生理和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或功能丧失或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6000多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即平均每5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这其中包括听力言语残疾人2057万,智力残疾人1182万,肢体残疾人877万,视力残疾人877万,精神残疾人225万,多重及其他残疾人782万,其中还有600多万是儿童。伤残人士由于行动不便,日常生活往往需要家人的关心和照料,为此,他们的家人不能拥有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显得疲惫不堪。鉴于此,社会上对伤残人士护理保险的呼声渐高。

长期护理险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6.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1.年满60周岁及以上;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或市民帮困;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4.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拓展资料一、 申请办理长期护理险的方法参保者入住医保中心指定的养老院或医院后,办理完住院手续或入住养老院手续后,立即可以向养老院或医院提出申请,申报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申请提出后,由养老院或医院根据参保人的自理情况,将申请报送给医院进行初审,医院再将参保人的个人信息传输给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再对参保者长期失能的身体状况及信息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后,方可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如果参保者个人不申请,参保者是享受不到长期护理险待遇的。但如果参保者不懂或不知道可以享受长期护理险待遇的,养老院或医院也会帮助你申请或主动提示你申请。二、 哪些病可以申请长护险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经综合评估失能等级在四级及以上,接受护理服务的,享受长护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包含医疗介入。三、 评估团队上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您在申请时初步选择的评估时间,评估机构会提前与您预约,并为您安排上门评估。在约定的评估时间开展评估时,请通知您的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场,同时准备好近期的病史资料(就医记录册、3个月内出院或留观小结等),配合评估员顺利完成现场调查表,仔细确认评估调查表事项内容后在评估调查表上签字(评估调查表的内容直接关系最终的评估结果,上传后无法修改)。具体注意事项以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告知为准。

7. 长期护理险申请的条件

1.参保人因为年老、罹患疾病、或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后仍旧不能康复;2.参保人处于失能状态,且持续6个月以上;3.参保人已满60周岁;4.参保人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保和长护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5.经过申请通过评估被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也就是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生活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间内;6.若生病,则病情应达到稳定状态。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能够申请长期护理险待遇享受。一般来说,参加了长期护理险的人,需要先填表、提供相关资料给相应的承保机构,承保机构进行受理初筛,对于符合长期护理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进行上门评估,若符合重度失能人员评估条件,则纳入长期护理险的保障范围内,接着再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护理服务方式、内容,以及是由护理服务机构上门服务还是自行入驻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护定点机构不予受理长护评估申请:1.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病情不稳定的;2.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的;3.距上次长护评估不通过结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参保人员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的。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员,需在长护定点机构先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代理人携带参保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凭证(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申请表及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向长护定点机构提出长护评估申请。参保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护定点机构不予受理长护评估申请:1.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病情不稳定的;2.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的;3.距上次长护评估不通过结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参保人员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的。(二)机构初评申请人提交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及申请项目在通过长护定点机构审核后,长护定点机构按规定安排评估小组对申请人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初步评估,通过初评的申请人资料由长护定点机构进行网上申报。(三)现场评估通过机构初评的申请人按照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安排接受长期护理需求评估专家小组的现场评估。(四)集体评审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长期护理需求评审专家小组对现场评估结果进行集体评审。(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及长护定点机构内公示。公示期内,申请人或长护定点机构等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经长护定点机构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复核评审结果有误的,更正评审结果后重新公示。(六)意见送达经公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自长护定点机构网上申报之日起60日内出具《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并通过长护定点机构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自收到长护评估意见之日起15日内有异议的,应通过原申请渠道向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复查评估。(七)待遇生效《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意见》自出具后次日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参保人员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按原申请途径重新提出长护评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长期护理险申请的条件

8.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您好,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帮您查询到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条件如下: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提问】
您好,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帮您查询到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条件如下: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1、被保险人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2、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被保险人失去自主的能力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如果生病,需要病情达到稳定状态;4、被保险人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