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2024-05-11 11:43

1. 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可以,在中国上市公司不务正业的公司大有所在,不做他们的实业,反而在二级市场炒股的公司很多。这个在法律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不是法律上的违规操作完全是可以的。如果是学习股票知识的话建议到财经356网去学习。

上市公司的股东能不能持有与这家上市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的股份

2. 上市前小股东股权发生变化影响大吗?

不大。1.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那就是自己手里面有中国铁建的股份,但是如果这个时候公司分开上市的话,那么对于小股东来说有什么变化,对小股东来说,究竟是利好还是利坏,实际上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那么对小股东来说绝对是利好。2.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分拆上市之后,企业将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中国铁建作为控股方获得的利益是非常多的,除此之外,所属企业融资能力就解决债务的能力比例过高,所持股份的上市净资产将会增加净资产的收益,除此之外,由于企业上市之后,将会给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所以小股东手里面的股票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就会变得更加的值钱,这也就是为什么分拆上市之后,中国铁建小股东手里面的股票,将会获得更大的收益。

3. 公司在上市前最少要有多少个股东才能上市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应把握一个基本原则:直接股东+间接股东超过200人,合并计算。特别提示:有券商问到,可否把股东超200人的上市主体,注册数个股份公司股东,每个股份公司股东包括100个股东,这属于故意规避200人规定,应予否定。

两个例外情况:
(1)2006年新公司法前的定向募集公司;
(2)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超过200人,如果形成过程不涉及违规并经过监管机构核准,不构成障碍

有些规避的方式是实际控制人注册合伙企业作为股东,但这招实际上是不行的,这时是计算该合伙企业的全部普通合伙人。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以及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本指引所称“持股平台”是指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公司等持股主体。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或者存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安排以致实际股东超过200人的,在依据本指引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股东的股东算不算人头,要看时不时单纯的持股平台, 所以上面才说要看情况分别对待,不但合计人数,且需还原为实际股东,应当已经将代持股份还原至实际股东、将间接持股转为直接持股 。

公司在上市前最少要有多少个股东才能上市

4.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很高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股东持股比例高意味着股权集中度高,散户筹码少,股价拉升相对容易。
股东持股比例高,只能说明股票的基本面还不错,大股东们看好公司。但对于股价是否能够持续大涨,就不见得。因为十大股东之外市场的流通筹码已经不多,市场的流动性差,很多机构不愿意参与该股的交易,从而缺乏推动股价的资金,进而影响了股价的走势。

大股东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下列规定:
1、若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5. 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何减持自家股票?

1、解除股票质押
并不是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有着充足的流动资金,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司发展经营,大股东将手中的股票进行了质押。但是到手的资金,并没有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当质押期限临近时,为了偿还贷款,大股东只能将股票减持一部分,用于解除股票质押。
2、个人资金需求
有一些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实际到手的薪资并不是很高,而且公司分红不多时,为了改善个人生活,用于高端消费等,只能选择减持手中持有的股份。


3、用于业绩补偿
上市公司开展并购业务时,对于交易对手都会有对赌协议,主要以年度营业收入或者净利润作为对赌条款,当公司没有达到对赌门槛时,需要对交易对手做出业绩补偿。在公司资金不充裕的情况下,只能以大股东减持来获得现金,从而实现业绩补偿承诺。
4、投资机构到期退出
如果我们注意一下上市公司的股权架构,大家会发现里边有很多某某有限合伙企业,这些都属于私募基金。通常都是在上市公司Pre-IPO阶段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到上市公司股东行列。这类基金都有着明确的存续期,当基金到达存续期后,并且股票也过了锁定期,为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都会把握机会择机退出。


5、高管减持
虽然名称好听,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但是说白了也都是打工的。大部分高管都不可能在公司工作一辈子,如果有了更好的岗位,或者自己有了创业的计划,手中持有的股份卖出后都可以得到很大一笔钱,对于自己的下一步人生计划都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6、公司架构调整,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
在公司想要进军新的领域时,由于自身对于市场的不熟悉,急需具有行业背景的国资企业或者龙头企业来引领,这时候调整公司的股东架构所做的减持是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
7、大股东不看好公司未来发展
对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而言,没有比大股东更清楚的了。当大股东不看好公司未来发展时发布部分减持或清仓减持来套取现金,等手里有钱后,完全可以投入其他行业公司中,也算是自己的启动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而言,只要在合规的情况下,减持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权利。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当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发布减持公告时,一定要仔细分析减持对象是谁,减持的理由是什么,有些减持原因还是要做出区别对待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何减持自家股票?

6. 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很高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股东持股比例高意味着股权集中度高,散户筹码少,股价拉升相对容易。
股东持股比例高,只能说明股票的基本面还不错,大股东们看好公司。但对于股价是否能够持续大涨,就不见得。因为十大股东之外市场的流通筹码已经不多,市场的流动性差,很多机构不愿意参与该股的交易,从而缺乏推动股价的资金,进而影响了股价的走势。

大股东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守下列规定:
1、若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且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7. 上市公司有几个股东

控股股东一般只有一个,也有一种情况是无控股股东,但几家主要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一、国企和上市公司的区别
区别是国有上市公司是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股票的国企,国企是国家控制股份,但是没有在二级市场交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二、股达到权多少能绝对控股
股权占百分之五十以上能达到绝对控股。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对控股股东的定义,绝对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重要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上市公司有几个股东

8. 上市公司小股东的权利

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3、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5、直接索赔权(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6、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7、提议召集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8、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一、股东知情权范围是什么?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了解公司状况的重要手段,是股东权利中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诉请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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