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持 代持的含义

2024-05-05 08:43

1. 什么是代持 代持的含义

 代持就是指找机构或是个人委托拥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合同的行为,一般是不可以直接持有的。就是指具体投资人与第三方进行承诺,以第三方为名代替具体投资人执行股东权利与义务的一种股份或股权的处理方法。以上就是什么是代持相关内容。
  代持股权是否合法    
  法律法规是认同股权代持的合理合法的;次之股权代持具备一定的法律纠纷,因为股权代持是名义出资者与具体投资人相互间的个人协议,它不具有公开化;一般名义投资人可以对外开放、对里履行一切具体投资人该有的支配权,其可以自身的理由做出对应的管理决策,也是有将会做出私自出让、质押贷款股权、乱用运营自主权、或是滥用投票权等相应的行为。一般而言代持股权需要考虑到下列法律纠纷:
   1  、备案在工商企业管理机构的股东是接纳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没有真实的投资人; 
   2  、当代持股人发生非常的偶然状况去世,代持股人户下的股权,便会变成继承者角逐承继资产的标的。 
   本文主要写的是什么是代持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什么是代持 代持的含义

2. 代持的优劣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
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比如,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这时候,真正的出资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无奈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关键是,许多代持人之间并没有签署合法合规的代持协议,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还有,天有不测风云,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就得卷入遗产继承案件中来,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
此外,比如真实出资人由于被代持而无法行使资产管理权等等就更不必细说了。这些风险早已有之,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日益活跃,而在“退出”机制逐步由漫漫讨论层面开始走向现实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价就越来越大了。这一点不可不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 代持的优劣是什么?

法律分析: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变得“说不清楚”,比如,有些人会突然“犯起糊涂来”,会和委托人讨论谁是真正的出资人。比如,当代持股人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权用来还债。这时候,真正的出资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无奈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关键是,许多代持人之间并没有签署合法合规的代持协议,这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还有,天有不测风云,当代持股人出现特别的意外情况离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权,就会成为继承人争夺继承财产的标的。委托人就得卷入遗产继承案件中来,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此外,比如真实出资人由于被代持而无法行使资产管理权等等就更不必细说了。这些风险早已有之,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等日益活跃,而在“退出”机制逐步由漫漫讨论层面开始走向现实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价就越来越大了。这一点不可不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代持的优劣是什么?

4. 股票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

扩展资料: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代持

5. 代持交易是什么意思

代持代持是指找机构或者个人代为持有股权、债券等签订协议的行为,一般都是不能直接持有。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代持交易是什么意思

6. 法人代持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挂名代持系指名义股东持有股权,但所有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出资人享有并承担,名义股东仅起挂名作用。在挂名代持情形下,名义股东的角色仅为“提线木偶”,向实际出资人提供的是“代为”进行意思表示和接受结果的服务,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不完全代持系指处于挂名代持与完全代持之间的状态,即实际出资人除享有投资收益外,还享有部分其他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名义股东享有并承担其余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基于对挂名代持和完全代持法律关系的讨论结果,不完全代持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股权代持主要为信托和代理。法人代持的三种方式主要想体现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权力和义务,不同的方式代表的权利义务也不同,通过不同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分辨是哪种代持方式。完全代持系指实际出资人仅享有股权的投资收益,股东的其他权利义务均由名义股东享有和承担。在完全代持情形下,如完全代持符合《信托法》关于信托,尤其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按照《信托法》的规定签订了信托书面文件,则二者之间的关系应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如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无形成信托法律关系的意愿,也未就代持股权的处分按照信托特有的方式进行约定,此时,完全代持并不符合《信托法》关于信托,尤其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应为委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7. 代持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代持协议是什么意思

8. 代持合同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这种协议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规定。这种协议受法律保护,因涉及较强的专业性,故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有效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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