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事局的组织机构

2024-05-04 19:32

1. 烟台海事局的组织机构

烟台海事局内设指挥中心、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督察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务处、装备与信息处、党群工作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工会办公室12个职能部门.下设烟台港区海事处、蓬莱海事处、龙口海事处、莱州海事处4个正处级分支机构(海事处),以及烟台长岛海事处、烟台海阳海事处、烟台牟平海事处、执法支队、通信信息中心、政务中心、服务中心等7个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

烟台海事局的组织机构

2. 烟台海事局的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事局是交通部驻烟台地区、负责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的主管机关,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法律法规、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统一监督烟台市沿海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域、船舶及海上设施监督检查、航海保障等职能。

3. 烟台海事局的职责范围

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海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定本辖区具体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海船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船员服务簿、海员出入境证件的发放管理;负责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及考试、发证。负责辖区船舶登记工作;审批船员最低安全配员、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垃圾管理计划、货物系固手册等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和文书。审核中外籍船舶进出港口计划;责辖区港口国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负责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监督执行国家强制引航制度等工作。负责辖区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监督工作;监视港区水域污染情况,拟定和执行港口油污应急计划。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通航秩序维护工作。划定辖区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等水域,发布航行警(通)告,对重要航区实行交通管制;审核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和大型设施的水上拖带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港区内使用岸线涉及水上交通安全时对工程进行审核;管理沉船沉物的打捞,强制清除碍航物体等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港口泊位投入营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辖区进行水上巡逻。管理水上无线电通信。审核、监督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船员和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质量体系、船检管理机构资质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救工作。替市政府履行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海上防风暴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海上安全预警信息发布、24小时应急值班、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等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工作,负责辖区“海上遇险和安全通信系统”(GMDSS)以及全国统一水上搜救专用电话“12395”的值守。

烟台海事局的职责范围

4.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为综合性大型企业,承担货物装卸、储存、加工、理货、中转代理、疏运和水陆客货运输、船舶代理、航修、港务工程、机械制修、工业生产、商业贸易、旅游服务及其它多种业务。
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详细信息:

5. 烟台海事局的介绍

烟台海事局是在原交通部烟台海上安全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港务监督)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99〕90号文件,于1999年12月28日组建的交通部直属副局级行政执法单位;2002年7月,作为山东海事局的分支机构管理。

烟台海事局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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