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2024-05-18 16:32

1.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什么

2. 江苏省领生育津贴流程

一、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
二、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三、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四、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二、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是:1、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具体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4. 江苏省生育津贴发放标准2022

2022苏州生育津贴补助标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胜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2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一)顺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晚育标准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六)实行“皮埋”术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取“皮埋”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七)符合我国和省有关法规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法律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在本规定实施后,国家、省对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进行调整的,生育津贴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5.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病历资料。二、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费用。三、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四、江苏生育津贴申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江苏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6. 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2022 2021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条件

  2021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报销条件
   
      1、符合 相关 计划生育 法规 ;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 法规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 法规 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住院票据;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 6、配偶《就业登记证》; 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报销流程
   
      1、准备以上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报销标准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分别为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如下: (1)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助娩产最高报销2200元,剖腹产最高报销3500元。 (2)生育并发症:27种生育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且都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比例报销。 (3)一次性营养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进行不同的手术,报销的比例不同。 (5)产前检查费用:在登记好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需先自行垫付检查费用,之后携带相关凭证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7. 2017年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多少钱,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规定

2017年南京市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及领取流程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怎么领?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自从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有关于二胎的话题就一直在被讨论。人们除了关系国家改革的因为老龄化问题严重而带来的养老问题之外,当然生育二胎最重要的还是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了

2017年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多少钱,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规定

8. 2021-2022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 2022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条件

  2021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与流程2021  报销条件
   
      1、符合 相关 计划生育 法规 ;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 法规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 法规 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住院票据;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 6、配偶《就业登记证》; 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报销流程
   
      1、准备以上资料。 2、社保中心生育科待遇支付计算。 3、社保中心财务科审核。 4、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发放。
   
      报销标准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分别为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如下: (1)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助娩产最高报销2200元,剖腹产最高报销3500元。 (2)生育并发症:27种生育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且都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比例报销。 (3)一次性营养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进行不同的手术,报销的比例不同。 (5)产前检查费用:在登记好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需先自行垫付检查费用,之后携带相关凭证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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