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理财产品数额有限制吗

2024-05-05 08:10

1. 购买理财产品数额有限制吗

若是招行个人理财产品,购买份额不能超过该产品的单笔或总购买限额,建议查看产品说明书“认购上限”的相关说明。
【温馨提示】每款产品认购上限都不相同,具体以产品说明书规定为准。

购买理财产品数额有限制吗

2. 理财认购金额和预约金额的关系

认购金额是基金募集期购买的金额,具有双方约束条件,也是实际购买金额数,单方面不得解约,预约金额只是理财者的购买意向金额,没有实际发生。它们法律性质不同,硬要说两者关系,只能是预约金额发生在前,认购金额发生在后,只是时间先后关系

3. 易商理财货币基金在申购的时候有额度限制吗

中银易商客户端中的货币基金产品已迁移至中行手机银行“余额理财”,目前余额理财中提供多只货币基金,每只基金单个基金交易日累计申购限额为基金公司设定,您可以在余额理财具体产品的申购委托页面申购金额下方查看您当天的“剩余可申购额度”。目前每只产品的申购限额详见《余额理财产品业务规则》。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易商理财货币基金在申购的时候有额度限制吗

4. 以定投方式购买工行理财产品时是否受理财产品本身的起购金额限制?

  以定投方式购买工行理财产品时,不受受理财产品本身的起购金额限制。
  只要定投协议的整体购买金额大于理财产品的起购金额即可。
  定期定额投资的规范定义是投资者通过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事先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方式及所投资的基金名称,由该销售机构在约定的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申购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5. 如果理财产品合同上写的实际申购金额,低于合同上要求的最低申购金额,合同成立吗?

一、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
(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根据《合同法》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即合同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并生效。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成立未必立即生效,如果附有生效条件,在条件满足时才能生效,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那么这一行为表明双方已就合同生效条件进行了变更,也就是合同已经生效。

如果理财产品合同上写的实际申购金额,低于合同上要求的最低申购金额,合同成立吗?

6. 民生直销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有上限吗?

1、如签约了如意宝业务,则同一天起息的理财购买总金额与当日如意宝赎回金额之和不得超过500万元(此限额后续可能变更,根据系统改造进度另行公告通知);未签约如意宝则无限额要求。2、募集结束日当天15:00前进行出金操作,占用当日的个人实时出金限额的,会影响理财产品的购买。3、购买失败的订单,如意宝资金仍在如意宝份额中,不影响客户如意宝收益。

7. 理财产品申购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基金首次募集期购买基金的行为称为认购;在基金成立后购买基金的行为称为申购;一般情况下,认购期购买基金的费率相对来说要比申购期购买优惠。认购期购买的基金一般要经过封闭期才能赎回,申购的基金要在申购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赎回。在认购期内产生的利息以注册登记中心的记录为准,在基金成立时,自动转换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即利息收入增加了投资者的认购份额。认购期一般按照基金面值1元钱购买基金,认购费率通常也要比申购费率优惠。认购期与申购期区别之一就是利息。利息是指在基金募集期,因为基金还没有成立,投资者的款项到达基金公司账户后,没有进行投资和运作,要计算利息,并将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基金账户。基金成立后,申购的基金即成为投资,风险要由投资者自担,所以不能计算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六十六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理财产品申购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8. 理财产品预约申购失败的原因?

理财产品预约申购失败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1.不在预约申购日期2.产品额度已抢完,没有额度预约3.未满足产品购买起点4.需要开通对应的基金账户后才可以购买5.操作路径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