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哪些报表

2024-05-13 23:23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哪些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合并方)自合并日开始对被合并方实施控制。合并方应当编制合并日和合并当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应当按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不再由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编制抵销分录时,除了没有商誉,对照非同一控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哪些报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什么时候编制合并报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什么时候编制合并报表  合并日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此后每年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如果有其他需要,还可能会编制中期财务报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确认商誉?  不确认商誉的。  因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投资方以被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所以不产生所谓的溢价,也不是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合并怎么调整  合并报表编制的基本原理是购买法,即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另一方或多方的交易。在这种原理指导下,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按合并报表编制程式,母公司应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将母公司、子公司各自编制的个别报表资料过入工作底稿,然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消除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有关专案的影响,最后计算出合并报表所需要的资料,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这个问题好大。  大体程式  (一)设计合并工作底稿;  (二)将母子公司个别报表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计算出汇总数;  (三)编制内部抵销分录并过入合并工作底稿;  (四)根据个别报表汇总数和内部抵销分录计算报表各专案合并数;  (五)根据合并数填列合并会计报表。  统一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然后相应内部交易、债权债务啊、投资,抵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有哪些  合并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和个别报表一样。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期初调整问题?  第一、从你的会计分录中看出,80%的股权是无偿取得的  第二、(期初)如果以上面为基础,直接把两个公司的报表并在一起,只保留第一个抵销分录  就,另外涉及到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调整。作为2011年的比较资料,当然报表至少应该包括三大  表。  第三、(合并日)直接把两张表合在一起,抵销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B公司所有者权益。  第四、(期末)正常的企业合并财务处理。  以上只是基于你提供的资料,如果有内部交易,内部交易应该在比较期间开始抵销。因为  公司的延续性,只抵销截止到报表截止日(包括比较资料)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即可。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用不用调整为权益法?  要调整为权益法,和非同一控制不同的是,非同一控制要将账面价调成公允价和商誉,而同一控制下二者都不用。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合并报表中损益的影响  
   通常所说的合并损益表也可以称为合并利润表,通常是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于年度终了编制的,用于反映整个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同外界各方面进行交易所实现的经营成果的报表。主要服务于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 
    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必须 对合并报表中损益需要作全面的评估:首先,应抵消内部留念收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销售利润,即在内部交易的当期期末,应借记营业收入,贷记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专案。
    其次汉在内部交易之后的各个会计期期末,均应借记年初末分配利润,贷记固定资产原价。
    再次,当抵消固定资产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数,应借记累计折旧,贷记管理费用。通常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原价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以前会计期间计入累计折旧的数额抵消,应借记累计折旧,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
    最后,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销售利润总额减去报废清理以前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已计入以前各期折旧费用的数额(即已实现内部交易利润数额)后的余额予以抵消,故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期初数为什么要调整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同一控制下合并当期期末合并报表的编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合并单位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应该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该结转,是以资本公积递减至负数为限额的,不足的部分应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能将资本公积减成负数
   

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候有什么区别吗?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3、范围不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百度百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候有什么区别吗?

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期初调整问题?


5.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问题

既然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那么从被合并方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开始产生的利润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当在合并方报表中提现才对,但是你在合并日做合并报表时把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全部抵销,(抵销部分也包含了从最终控制方实施控制到你合并被合并方时产生的归属于你的利润部分,该部分不应抵销,应当体现在你的合并报表留存收益中,故从资本公积转回)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问题

6. 关于企业合并报表的问题

同一控制: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是受同一股东控制。
   非同一控制:收购方和被收购方不受同一股东控制。
   控股合并:收购方收购被收购方的股权,已达到控制目的(一般为51%)。
   吸收合并:将被收购方注销。将被收购的资产、负债等并入收购方的报表。
   新设合并:自己出资新建公司进行合并。
   成本法:投资成本不变,收到被投资单位分红时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根据对方每期期末净资产变化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投资成本。

7. 当年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100%控股,合并报表如何编制?

在合并前才控股20%,那也就是说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开始的时候是用权益法核算,在控股100%以后,是用成本法核算,入账的价值应该是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B公司权益发生调整,中间的差额全部都计入相对应科目当中啊,比如资本公积由100万到200万了,那么,在算合并报表中A公司应享有的份额时候。是
借:资本公积---年初   100
                     ---本年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

当年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100%控股,合并报表如何编制?

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期初调整问题?

一、会计分录中看出,80%的股权是无偿取得的,(期初)如果以上面为基础,直接把两个公司的报表并在一起,只保留第一个抵销分录。
另外涉及到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调整。作为2011年的比较数据,当然报表至少应该包括三大表。(合并日)直接把两张表合在一起,抵销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B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正常的企业合并财务处理。
以上只是基于提供的数据,如果有内部交易,内部交易应该在比较期间开始抵销。因为公司的延续性,只抵销截止到报表截止日(包括比较数据)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即可。
二、同一控制合并在某种程度上将该合并子公司视为从公司成立一开始就已经是自己的子公司了,因此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虽然在购买日之前,但仍认为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是自已的子公司了,所以就要进行调整,它的利润表也是从会计年度一开始就纳入合并范围。

扩展资料: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进行上述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将该项合并中涉及的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对于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其对相关交易和事项应当采用相对统一的会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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