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2024-05-18 18:40

1. 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能力、经验都有所成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是认真贯彻《X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20xx年8月,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由镇纪委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
     2、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纪委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台账,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和应交易资产台帐。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
      二是规范运作 
     1、精心布置,成立机构,统一报帐
     成立村帐乡代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经管站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代理服务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村级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xx年x月、x月和xx月在镇xx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

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2. 社区三资管理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农村集体资产和资金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以来共同创造的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广大农民群众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实践证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地在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些地方由于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未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缺位;农村集体资源利用不合理,经济效益不高,操作不透明,发包不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决策不民主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比较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各地必须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把握重点,明确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1、建立资产台账。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逐一登记造册,对账实不符,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妥善处理。在此基础上,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登记,保证账实相符。2、正常资产评估。农村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确定价格:⑴资产拍卖、转让;⑵所属企业兼并、出售、联营、破产清算;⑶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况。3、强化资产经营。农村集体资产可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集体资产经营要公开透明,经营收益及时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行政村合并后,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分别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杜绝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的现象。4、加快改革步伐。凡集体经营性资产人均在2000元以上的村组都应通过经营性资产量化折股的办法,建立“民有、民办、民管、民收益”的社区股份合作社。(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1、建立资源台账。村经济合作社作为发包方是集体资源管理的主体,要建立集体资源台账,落实登记集体资源项目、面积(数量)和开展经营管理。2、规范土地承包。全面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继续妥善解决好个别地方的二轮承包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面发放到户。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仲裁工作。3、有序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县级建立土地流转中心,乡级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市场,依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乡镇农经站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流转合同鉴证。4、透明资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本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农经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村集体资源流转、租赁经营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必须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和承包人,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通过乡(镇)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招标投标,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同时,要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司法部门进行合同公正。凡村组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必须报乡镇农经部门备案。5、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对有条件的村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要制定好规范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农经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作社的建账核算机制,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确保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序推进和规范发展。(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1、明确管理主体。农村集体资金必须由乡镇农经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农经部门要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坚持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严禁平调、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凡涉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或专项拨款都必须全额在村级账户上核算反应,确保村级财务核算体系的完整性。各乡镇农经站要在村级账户中设定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单独反映其资金状况。2、健全管理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收入解交、费用报批、票据使用、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并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全面管理,保证承包金、租金等村级收入按时进入村级账户,不得以任何个人或集体名义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搞体外“循环”。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乡镇农经部门对票据的管理要实行领交销制度。3、规范账务处理。在账务处理上要做到先理财,后入账。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逐项审查并经村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后,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4、及时财务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每季至少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随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做到每月公布一次。公开后,要安排专人听取和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凡是公开的资料,年底要装订成册,归档保管。5、严格执行收支管理制度。各地要遵照《关于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精神(通委农〔2007〕6号),严格执行村级各项开支标准,规范村级收支的管理行为。三、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事关农村社会的稳定,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农经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切实加强对“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贪污、平调、挪用、截留村级资金以及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充分发挥村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农经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三资”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要责成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各地要把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三大合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成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抓好5%~10%的先行村,进一步把全市农村 “三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南通市监察局二○○九年四月二十日主题词:加强 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 意见中共南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24日印发共印40份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