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结算需要什么资料

2024-05-18 14:22

1. 社保结算需要什么资料

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结算个人账户申请表(下称《结算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参保人在本市建-行开设的银行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死亡,其领取养老金存折已注销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在本市建-行开设的银行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4.属户籍迁出的,还需提供户籍迁移材料;属出国出境的,还需提供国外境外护照等出国出境材料。
5.属死亡的,提供《殓葬证、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之一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材料。【摘要】
社保结算需要什么资料【提问】
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结算个人账户申请表(下称《结算申请表)。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参保人在本市建-行开设的银行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死亡,其领取养老金存折已注销的,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在本市建-行开设的银行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4.属户籍迁出的,还需提供户籍迁移材料;属出国出境的,还需提供国外境外护照等出国出境材料。
5.属死亡的,提供《殓葬证、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之一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提供申请人与死者法定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回答】

社保结算需要什么资料

2. 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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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 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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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结算单怎么办理

4. 医保结算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一下证件和单据:原始收费数据单原件,费用明细单原件,门诊病历表原件复印件,诊断书原件,急诊住院的话需要开具急诊住院证明,社保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也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存折或银行卡都行),单位证明原件。【摘要】
医保结算需要什么证件【提问】
需要一下证件和单据:原始收费数据单原件,费用明细单原件,门诊病历表原件复印件,诊断书原件,急诊住院的话需要开具急诊住院证明,社保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也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存折或银行卡都行),单位证明原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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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保结算业务如何办理

社保结算业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单位参保及变动的办理程序
1、新参保单位可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地方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单位登记,由结算中心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必须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结算中心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人员参保及变动的办理程序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人事部门的职工进编审批表、编制手册等相关在编人员证明材料,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市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人才中心出具的《张家港市城镇职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认定表》,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的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就管中心核定的《招聘录用职工登记名册》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结算中心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即时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信息库,核发城镇社会保险手册编号及《养老保险手册》。
2、参保人员中断、终止缴费
(1)单位参保人员因解除合同、合同到期、辞职、离职等原因需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就管中心(三楼就管服务大厅)领取《退工登记表》,办理退工手续。
(2)单位参保人员因服役、脱产上学、服刑、工伤1-4级等原因需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3)单位参保人员因退休、出国定居、死亡、一次性退保等原因需终止缴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终止缴费手续。

社保结算业务如何办理

6. 社保结算业务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单位参保及变动的办理程序
1、新参保单位可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地方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单位登记,由结算中心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必须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结算中心填报《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二、人员参保及变动的办理程序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人事部门的职工进编审批表、编制手册等相关在编人员证明材料,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市人才市场办理就业手续的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人才中心出具的《张家港市城镇职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认定表》,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由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的人员新参保时,单位携就管中心核定的《招聘录用职工登记名册》到社保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办理人员参保登记手续。结算中心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即时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信息库,核发城镇社会保险手册编号及《养老保险手册》。
2、参保人员中断、终止缴费
(1)单位参保人员因解除合同、合同到期、辞职、离职等原因需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就管中心(三楼就管服务大厅)领取《退工登记表》,办理退工手续。
(2)单位参保人员因服役、脱产上学、服刑、工伤1-4级等原因需中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3)单位参保人员因退休、出国定居、死亡、一次性退保等原因需终止缴费的,单位应于每月5日至当月月底期间携相关资料到结算中心(结算大厅3至9号柜台)领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办理终止缴费手续。

7. 社保结算所需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社保缴纳过程中,参保人去世了社保怎么办呢?可以退吗?大家保保险网提醒消费,参保人在有社保关系的情况下,因死亡、出国、丧失国籍等情况导致社保无法继续缴纳或无法享受,都可以终止缴费,结算自己的社保账户,也可以退回个人缴纳的保费。本文将为您介绍社保结算、退款等相关业务。社保结算所需条件
1、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不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条件的参保人;
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参保人;
3、即将或已离境且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自愿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保结算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提供护照,港澳台人员提供往内地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或死亡参保人的继承人)在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之一,验原件收复印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4、参保人(或死亡参保人的继承人)书面申请;
5、如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中国公证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参保人死亡证明(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说明死亡参保人与继承人继承关系的文件(结婚证、户口本或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因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9、《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或《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因工死亡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死亡员工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村委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土葬证明(非因工死亡且不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条件申请结算的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结算处理流程
1、取号排队。
2、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录入银行帐号并打印退保单据。
3、代办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4、领取个人保留单据。社保结算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办结事项收费:不收费。

社保结算所需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8. 办理社保缴纳的流程是什么?

如果是以灵活就业者身份交社保,需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个人购买社保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缴纳基数则为当地上一年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